2014-04-28 京房字
2年多前北京提出的经适房封闭运行管理,如今被再次提出,并明确将进行试点。今天,在北京市住建委公布的一份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为配售型保障房封闭运行管理搭建雏形,尽快明确试点、出台指导意见。
经适房封闭运行2011年曾提出
保障房的封闭运行管理其实在北京并不是第一次提出,在2011年,北京就曾提出要建立健全保障房分配和后期监管机制,尽快建立经适房封闭运行机制,完善政府回购制度。
当时经适房的封闭运行制度已经在制定当中,按照当时的政策设计,新购买的经适房将不得上市交易。如果确要出售,只能由政府回购。这就使得经适房始终在保障房家庭中轮转,一个经适房家庭退出了,其经适房由政府回购,再分配给还在轮候的家庭,可循环使用,同时也杜绝了经适房牟利空间。
但之后,封闭运行管理一直都没有实行,随着北京实行保障房“四房合一”,租赁型的公租房在保障房中占比越来越大,经适房的封闭运行管理逐渐被人们淡忘。
而在今年北京两会上,北京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曾透露,北京计划在产权型保障房中试点共有产权方式。
新购经适房试点可能性大
而今天公布的《意见》中,并没有提及保障房的共有产权试点,而是重新提出了封闭运行管理的试点,令人产生遐想。
《意见》中提出,为配售型保障房封闭运行管理搭建雏形,尽快明确试点、出台指导意见,实现保障房内循环,消除购房家庭牟利空间,促进社会公平。
对于已购经适房和限价房的上市交易,此次也提出,达到上市交易年限的,鼓励通过统一交易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备案家庭出售。
《意见》中还提出,市住建委要组织搭建全市保障房存量房交易平台,实现封闭运行管理、保障房回购、换租等功能。
这其中的封闭运行、保障房内循环等原则,与2011年的政策设计很相似。
京房字从相关人士处获知,目前封闭运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具体的措施都还在研究制定中,因此尚不能明确将如何实施。
不过从政策设计上来说,出租型的公租房不存在再上市出售的问题,配售型保障房则只有经适房和限价房两种。限价房在制度设计之处是带有商品房属性的,因此封闭运行可能性很小。那么实行封闭运行管理试点的应该会是经适房。
而且按照法规不溯及以往的原则,应该会是新政出台后,新购买的经适房才会实施新规。而2011年版本当时的解释也是,新购经适房实行封闭运行管理。
这次主管部门明确表态将试点配售型保障房封闭管理,意味着否定了之前曾出现过的“北京将取消配售型保障房”的传言。同时,也意味着,杜绝保障房的牟利空间,要出台实打实的措施。而在此前,经适房最让人诟病的就是牟利问题。
至于保障房是否会试点共有产权,如何试点,则有待进一步观察。
《意见》中的其他政策要点:
1、推进集体土地建公租房
继续优化政策引导,通过系列优惠政策支持,有序释放国有企业、中央在京单位、部队等社会主体,多渠道参与保障房筹集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多措并举加大房源筹集力度。
2、个税、婚姻纳入联网审核
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提高数据分析水平,进一步健全多部门协作的住房保障审核机制,将个税、婚姻状况登记处信息纳入联网审核平台。
3、保障房门槛动态调整
科学动态调整准入标准,在公开发布住房保障覆盖范围、准入条件、优先条件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适时研究并调整相关标准,形成住房保障准入资格的动态调整机制。
4、轮候家庭不定期抽查
严格执行审核制度,按规定程序对轮候家庭的住房和经济状况进行定期复核及不定期抽查,形成科学的轮候对象动态复核机制。
5、各区出台人才公租房政策
做好人才公租房配租的指导工作,各区县要结合本区县实际,出台辖区内统一的人才公租房管理意见,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6、违规占用保障房应退出并曝光
进一步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经查处有骗租骗购或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的,应予以退出并向社会曝光,对国家公职人员有骗租骗购或违规占用保障性住房行为的,还应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欢迎关注全球金融网微信公众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