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14年第20号公告
中央部门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外交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外交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外交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外交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比较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并能遵照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及所属外交学院有6个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涉及金额2325.10万元。
2.2013年,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在项目支出和驻外机构基本支出中,扩大支出范围列支其他无关支出627.50万元。
3.2013年,部本级自行设立奖项,为部内单位发放奖金71.30万元。
4.2013年,部本级和所属外交学院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5215.67万元。
(1)部本级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有关单位实施信息化基础运维工作服务,合同金额178万元;
(2)1个项目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选择定点施工企业名单外的3家单位作为邀请招标对象,涉及金额191.61万元;
(3)7个项目50万元以下的工程监理服务未按规定执行定点采购,自行委托3家单位实施,涉及金额107.72万元;
(4)1个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合同金额659.71万元;
(5)1个项目违规签订补充合同,涉及金额242.93万元;
(6)所属外交学院在补充申报的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前,自行实施20个项目的采购工作,涉及金额3835.70万元。
5.2013年,部本级10个三类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0.08万元;13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36个会议人数、会期超过规定标准;5个三类以上会议未纳入会议计划。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在2个项目未取得发票情况下报销资料费39.70万元。
2.至2014年2月,所属外交学院于2012年9月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新校区一期项目仍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3.2013年,所属外交学院13.2万元工程结余材料未纳入账内核算和管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问题,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对扩大支出范围列支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对自行设立奖项为部内单位发放奖金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奖励办法;对部分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加强采购环节管理;对部分会议管理及经费使用不符合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议管理有关标准;对支付资料费未取得发票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财务报销管理;对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对结余材料未入账管理问题,要求尽快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加强结余材料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交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加强政府采购和会议费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交部高度重视,在审计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对所属外交学院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外交学院已对有关人员提出严厉批评,并将4个项目的涉事公司列入黑名单。具体整改结果由外交部向社会公告。
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等1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发展改革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为112 124.7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发展改革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 740.5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9 384.2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发展改革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3 599.4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3.4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775.38万元,其中2013年9356.7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992.61万元。上述问题对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发展改革委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下属培训中心收支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2.2013年,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本级、经济研究所等6家单位多列报人员24名多申领人员经费预算。
3.2013年,所属国家节能中心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项目经费超预算支出163.09万元,未履行备案手续;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和药品价格评审中心将日常公用经费68.93万元、33.66万元,自行调剂用于人员经费;国家节能中心、国际合作中心等3家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超预算3585.63万元。
4.2013年,所属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小城镇中心)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收支,涉及金额3575.75万元,造成决算(草案)少计收支。
5.至2013年底,委本级拨付宏观经济研究院、国际合作中心等12家所属单位的委托课题费和培训费,已全部列支出,但实际结存1432.89万元,其中2013年1014.23万元。
6.2012年11月,所属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支付课题经费45万元,并全部列支出,但至2013年底,实际结存36.33万元。
7.2013年,所属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使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16.7万元,向职工发放移动电话通信费等;能源研究所下属《中国能源》杂志社、投资研究所下属《中国投资》杂志社和产业研究所使用虚假票据等分别套取现金55.71万元、16.11万元和3.65万元,用于发放工资、劳务费等。
8.2013年,委本级接受24家单位资助33人次出国(境)费用共计157.03万元;4个出国(境)团组存在未经批准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超标准列支住宿费6.12万元、违规拆分报批等问题;还有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
9.至2013年底,委本级和所属离退休干部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1辆;至2014年2月底,委本级尚未完成核定的9辆超编车辆的处置工作,7辆已上交的公务用车未核销固定资产。
10.2013年,所属市场与价格研究所、经济研究所等3家单位非财政拨款的因公出国(境)费和公车运维费超预算支出40.54万元,均未履行备案手续。
11.2013年,所属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93.13万元。
12.2013年,委本级1个国际会议超标准支出会议费163.9万元;5个会议向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和企业转嫁费用52.02万元;7个国际会议违规列支管理费4.13万元;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1个会议人数超标准。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至2013年,所属价格认证中心以办培训班的形式,违规开展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认证,收取培训费183.52万元,其中2013年138.16万元。
2.2013年,所属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自定项目,收取制冷空调维修资质认证评审费和煤矿设备维修资质认证评审费、审验费53万元。
3.所属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将部分考试项目委托与协会负责人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实施,2013年收取考务费等741.9万元,且未纳入协会预决算。
4.所属对外开放咨询中心违规改变厦门综合服务楼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用途,与企业合作建设酒店式公寓,2012年该中心将上述相关权益转让,收取费用211.86万元。
5.2012年7月,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未经批准,同意所属北京国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下属公司部分股权,转让价格1215万元。
6.2013年,所属小城镇中心未经批准,以自有资金570万元在张家口市购买酒店式商品房8套。
7.2002至2004年,所属价格监测中心使用自有资金17.49万元以个人名义购置3套房屋作为职工宿舍,中国开发区协会使用自有资金74.9万元以个人名义购置3套房屋作为职工宿舍,相关房屋产权均登记在个人名下,未记入单位固定资产。
8.2013年,委本级少计固定资产693.94万元;所属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投资研究所和中国设备管理协会少计对外投资231万元。
9.截至2013年底,所属宏观经济研究院下属经济研究所等9个基层预算单位尚未申请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该院2012年3月未报财政部备案开立定期存款账户,转入资金5000万元,存款本息已于2013年1月归还至单位基本账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多申请人员经费预算、超预算收支未履行备案手续、在往来科目核算部分收支问题,要求完整、准确编报部门预算,严格履行备案手续、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和决算支出不实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以虚假发票套取现金问题,要求取得真实凭证,调整会计账目,并依法缴纳税款;对因公出国(境)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超编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清理不到位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加快资产核销工作,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公务接待和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清理收费行为,取消自定收费项目;对项目建设和处置不合规问题,要求尽快清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资产购置不合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报批手续和妥善解决房屋产权问题,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少记资产、对外投资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按规定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发展改革委应进一步改进预算编报和管理工作,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加强资产管理,规范对外投资等经济活动,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发展改革委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问题,已有37个团组补交了出访报告;对中国设备协会违规收费问题,已研究明确取消收费项目,对少计对外投资30万元问题,已进行了账务调整;产业研究所对以虚假票据报销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调整了会计账目,依法补缴了个人所得税;对违规开设定期存款账户的问题,宏观经济研究院已纠正。具体整改结果由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告。
附表:1.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发展改革委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教育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教育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际交流协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教育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0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教育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 700 552.9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教育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 903 227.5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97 325.3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教育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 759 160.5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6.4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5 385.84万元,均为当年问题金额;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 346.33万元。上述问题对教育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教育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中央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电教馆)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申报项目预算3020万元,至年底实际支出8.6万元,结转3011.4万元;1个项目申报预算440万元,项目完成实际支出13.75万元,多申报426.25万元。
2.2013年,部本级和所属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传媒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国际交流协会等4家单位扩大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涉及金额共计23 817.02万元。
3.2013年,所属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交通大学等6家单位采取以拨作支等方式多计列支出共计8366.30万元。
4.2013年,所属国际交流协会通过编制虚假会议费决算表套取财政资金46.80万元,其中用于其他会议等19.06万元、转为协会事业收入27.74万元。
5.2013年,所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国际交流协会的3个团组未办理出国审批手续,团组人员持因私护照出国。
6.2013年,部本级有15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111.54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涉及金额31.81万元;4个三类会议未纳入计划;2个会议人数超出标准;1个会议向办会单位转嫁会议费10万元。
7.2013年,部本级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389.22万元;电教馆等3个单位未经公开招标采购3861.59万元;北京林业大学自行采购应执行集中采购的计算机等315.36万元;北京化工大学未报经财政部批准采购进口设备5030.36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3年底,部本级历年财政资金滚存利息6490万元未上缴国库。
2.至2013年底,所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少计财政结转资金125.57万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将应确认为结余的21 730.76万元在往来账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充分可行性论证申报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申报项目预算;对多报项目预算问题,要求退还原资金渠道;对扩大开支范围列支项目经费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虚列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套取财政拨款问题,要求退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国(境)团组违规问题,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转嫁会议费及部分会议不规范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退回转嫁的费用;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问题,要求及时缴入国库并调整账目;对少计财政结转结余资金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教育部应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财政部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教育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教育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向办会单位转嫁的会议费正在办理退还手续;对部属各高等学校和直属单位政府采购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资助中心对少计财政结转资金问题已进行调账处理;交流协会已将套取的财政拨款归还原资金渠道;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已着手清理往来款项。具体整改结果由教育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教育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教育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科技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科技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高技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科技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 918 634.03万元,科技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888 798.4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9 835.5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科技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 384 860.9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1.7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 058.54万元,其中2013年24 463.5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68.08万元。上述问题对科技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编制2013年预算时,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多报188人,多申领财政资金711.69万元。
2.2013年,部本级未经财政部批准,自行将3个项目预算共计2.2亿元细化并下达给所属单位。
3.至2013年底,部本级“转制科研院所经费”项目2007年至2011年形成的结转资金1562.81万元,仍未统筹安排使用。
4.2013年,部本级将“科技计划管理费”等4个委托项目经费479.7万元全部列作支出后,拨付8个所属事业单位,但至年底有391.92万元实际并未支出,导致决算中多计列支出。
5.2013年,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农村中心)、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分别预付并列支以后年度费用132.17万元、19万元,导致决算中多计列支出。
6.2013年,所属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以下简称合作协会)虚报“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成果绩效的归纳整理”项目支出,套取财政资金6.17万元。
7.2012年和2013年,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农村中心扩大课题经费和专项经费开支范围,列支基本支出和长期聘用人员工资25.45万元,其中2013年6.86万元。
8.因公出国(境)管理和经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部本级违规组织“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1个,且超出规定人数26人;5个出国(境)团组在境外时间超过规定天数共计12天;2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7个团组超标准列支住宿费共计12.32万元;4个团组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共计9.04万元;还为外单位11人承担出国(境)费用共计17.84万元;
(2)2012年,部本级2人次(共42天)出国(境)费用13.6万元由所属农村中心承担;2013年,部本级7人次(共68天)出国(境)费用由部外单位承担。
9.截至2013年底,部本级超出国管局核定的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1辆;2013年1月至2014年2月,部本级先后包租社会车辆15辆,并在外事接待费中列支相关费用164.72万元;所属高技术中心未建立公务用车使用记录。
10.2013年,部本级9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其中3个会议在五星级饭店召开;2个会议超过规定人数;1个会议超预算支出24.51万元;1个会议违规支出餐费2.21万元;所属高技术中心18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9.86万元。
11.2013年,部本级超标准列支外宾接待费7.23万元;有12人赴外地调研共41天的住宿费由外单位承担。
12.2013年,机关服务中心未经公开招标,直接委托所属公司承办3个单项合同金额均大于120万元的展览会,共计支出928万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部本级2013年年初预算中有3.5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3年底,部本级挂账8年以上的往来款共计2813.08万元,未及时清理。
2.2012年至2013年,部本级未按规定将机关服务中心上缴的非税收入646万元上缴中央国库,其中2013年190万元。
3.2009年至2014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将房产无偿提供给所属合作协会使用,收取的综合服务费109万元由机关服务中心核算,其中2013年2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虚报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未经批准细化项目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多年连续结转的项目资金,要求报财政部审批后统筹安排使用;对决算不实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退回多领财政资金;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审批购置设备问题,要求补报相关审批手续;对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管理不规范、超标准列支外宾接待费以及由外单位承担出差住宿费等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未按规定开展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中央国库问题,要求对相关收支进行清理,将结余资金上缴中央国库;对未经批准将本级房产无偿提供给合作协会使用问题,要求按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加强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工作,严格预算执行,并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合作协会已将多申领的财政资金交回科技部,部本级和高技术中心建立健全了会议、出差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具体整改结果由科技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科技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科技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399 083.8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075 336.8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23 746.9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71 761.7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0.5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8 606.57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945.15万元。上述问题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将原信息产业部时期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的借款1500万元转为拨款,但未按规定编报支出预算。
2.2013年,部本级在“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课题经费100万元、扩大开支范围向所属信息中心等支付其他项目资金1281.20万元;所属应急中心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支出预算803.87万元。
3.2013年,部本级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也未按规定报批调整;11个出国(境)团组住宿费超标准列支30.19万元;在2个出国(境)团组中为其他单位人员支付费用8.05万元。
4.2013年,部本级和所属应急中心计划外召开会议8个;部本级和所属应急中心7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92.9万元;部本级1个会议在召开前一天取消,前期支出32.60万元形成损失;部本级4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3.95万元。
5.2013年,所属应急中心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23 620.14万元。
6.2013年,所属应急中心工程采购支出27 725.75万元未按规定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而是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7.2013年,部本级少计财政拨款收入3342万元、利息收入55.92万元、支出3339.54万元。
此外,部本级编报2013年所属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20.79万元,2013年6月才细化到所属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应急中心未经批准举办评比活动,收取评审费49.51万元。
2.2011年至2013年,所属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收取租金6862.80万元,其中2013年3443.56万元。
3.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出售公有住房收入1032.84万元未及时上缴住房基金专户。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编报不完整和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预算问题,要求规范预算编报和批复管理;对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问题,要求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出国(境)团组无计划、超标准列支费用问题,要求加强出国计划及出国费管理;对无计划召开会议、未在非定点饭店开会、超标准支出会议费等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加强会议管理;对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要求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报;对少计当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草案)少计利息收入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出租未履行报批手续问题,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对未经批准举办评比活动问题,要求不得举办此类活动;对出售公有住房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要求尽快上缴。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并加强内部控制和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少计其他收入问题已调整决算(草案)。具体整改结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公安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公安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公安部本级和所属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道研中心)、证券犯罪侦查局北京分局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公安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4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公安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的要求,财务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支付承办单位的培训费超出实际支出334.68万元。
2.2013年,所属物证鉴定中心(以下简称物证中心)将防洪工程项目资金643万元挪用于其他工程项目。
3.2013年,所属道研中心违规在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向所属企业支付软件开发费42万元,该企业还违规将开发任务以15万元的合同价格对外转包。
4.2013年,所属证券犯罪侦察局北京分局将项目经费142.47万元调剂用于日常公用支出;所属道研中心将人员经费31.98万元调剂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5.2013年,所属证券犯罪侦察局北京分局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146.39万元。
6.2013年,部本级赴德国的1个团组邀请函与出访申请的事由不一致;1个所属单位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35.4万元;部本级及所属道研中心占用本系统或其他单位车辆18辆。
7.2013年,部本级召开的1个三类会议参加人数超过标准25人,2个三类会议天数超出标准共计7天。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及所属物证中心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费用350.91万元。
2.至2013年底,部本级2008年前出借给所属单位的款项有918.95万元仍未收回,长期在往来科目挂账。
3.至2013年底,1个所属单位未将下设非独立核算机构的房产纳入账内统一核算,涉及金额58.8万元。
4.2012年,所属物证中心在未事先报财政部备案的情况下,通过实有资金账户垫付项目工程款804.97万元,2013年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归垫上述资金。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虚列支出多付培训费、挪用基建项目预算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对违规使用基本科研业务费、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今后加强管理;对超预算实施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今后完整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对出国团组邀请函与出访申请不符、违规占用车辆及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予以纠正,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问题,要求换取合规发票,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要求予以清理;对房屋资产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问题,要求尽快清理资产权属并登记入账,调整会计账目;对未报财政部备案垫付资金问题,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公安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促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公安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公安部向社会公告。
民政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民政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康复器具协会(以下分别简称技能鉴定中心、康复协会)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政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56 091.88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民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37 429.0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 662.7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民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12 400.13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2.0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839.41万元,其中2013年2823.9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23.17万元。上述问题对民政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民政部重视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在39个项目中列支基本支出374.24万元,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274.53万元;2012年和2013年,部本级和3家所属单位列支非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等2068.66万元,其中2013年2053.18万元。
2.2013年11月,所属技能鉴定中心以虚假劳务费套取财政资金9.25万元。
3.2013年,部本级4个会议超出规定人数标准列支18.32万元;10个会议超会期标准列支7.7万元;15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86.71万元,其中6个会议在四星级以上(含四星级)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27.5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10月,所属紧急救援促进中心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自行核销资产847.64万元。
2.2013年,所属康复协会、技能鉴定中心在未取得收费许可证、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考试、考务费55.27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所属康复协会将两届博览会收支委托承办企业核算,未纳入协会法定账册,涉及收入合计420.26万元,其中2013年241.7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在不同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扩大开支范围、会议管理和会议费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违规核销资产问题,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规定执行;对收入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对两届博览会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纳入协会法定账册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政部应严格执行预算,加强会议和会议费使用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监管,确保各项经济业务依法合规开展。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政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已追回被套取资金,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具体整改结果由民政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民政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民政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财政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等11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本部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12 982.93万元,财政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465 436.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7 546.4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财政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19 176.7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1.7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166.74万元,其中2013年18.4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99.74万元。上述问题对财政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内部管理和控制不断强化,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3个出国(境)团组超标准列支18.42万元,其中:超标准列支机票款10.68万元、住宿费7.74万元。
2.2013年,部本级超标准将3个国外来访团组安排在五星级酒店。
3.截至2013年底,部本级公务用车超出核定编制数3辆。
4.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太平桥煤改气”等2个项目已无法实施,但未及时调减项目预算,至2013年底,财政拨款结转累计5148.32万元。
5.所属机关服务中心3个基建项目完工多年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至2013年底,财政拨款结转累计654.2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违规将部本级5辆公务用车对外出租,收入64.80万元未上缴财政。
2.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财政部同意,委托下属公司将本中心部分房产对外出租,收入466.46万元未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
3.2013年,所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购置11.75万元硒鼓墨盒、所属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维修公务用车支出2.45万元均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
4.2013年,所属中国会计学会举办各类培训班并自行定价收取培训费550.5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标准开支因公出国(境)经费、外事公务接待住宿超标准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出国费和外事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对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对项目已无法实施、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形成财政拨款结转问题,要求尽快调整项目预算、完成财务竣工决算,统筹安排项目结余资金;对违规对外出租公务用车且收入未上缴问题,要求停止出租公务用车并上缴出租收入,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少计收入的问题,要求严格落实国有资产出租审批手续,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按规定集中采购商品和服务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对自定标准收取培训费问题,要求合理确定培训收费价格。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财政部应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相关标准;落实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规定,规范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财政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财政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财政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5月至7月,审计署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国务院军转办转业军官培训和接待中心(以下简称军转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预算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12年,所属军转中心在财政资金安排的“国家统编核心及辅助教材研讨论证”等项目中列支132.12万元,用于本单位会议费、设备购置费等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2.2009年至2012年,人事考试中心未经批准,在不同项目之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3958.15万元,涉及141个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至2012年底,部本级实物账反映固定资产总额为79 252.04万元,但财务账仅反映75 841.8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未经批准,在不同项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据实核算项目支出;对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要求清查盘点,加强基础工作规范,确保账账相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加强预算管理,切实做到严格执行预算、依法调整预算,规范财政资金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已按要求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对固定资产账账不符问题,正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具体整改结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告。
国土资源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国土资源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及所属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油气中心)等12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土资源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土资源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123 072.61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国土资源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28 363.4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94 709.1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56 813.1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9.5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 875.36万元,其中2013年8594.85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5 761.51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土资源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土资源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力学所(以下简称力学所)、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以下简称地质所)、中国地质调查局本级、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以下简称环境监测院)等5家单位虚报实有人数,多申领人员经费114.43万元。
2.2012年至2013年,部本级未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660万元,实际仅支出0.69万元,其余659.31万元沉淀在所属单位,其中2013年320万元。
3.2013年,部本级和所属油气中心等8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调整项目预算、扩大项目支出开支范围等2662.51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培训中心修缮等支出。
4.2012年至2013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未经批准自行变更项目执行单位,涉及金额7630万元,其中2013年1980万元。
5.2012年至2013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以下简称资源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涉及金额4114.91万元,其中2013年2018.11万元。
6.2013年,所属油气中心、力学所、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北京探工所)未经公开招标,直接采购数据平台建设服务、数控机床等,涉及金额1192.08万元。
7.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赴美国和加拿大页岩气技术考察团擅自改变在美行程,前往拉斯维加斯停留3天,回国后报称同一时间在加拿大考察;
(2)2013年,所属中国地质科学院(以下简称地科院)和下属地质研究所5个团组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涉及金额35.69万元;
(3)2013年,所属北京探工所将2个出国团组委托不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承办,支出29.61万元;中国国土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以下简称航遥中心)超预算列支出国费25.46万元;地科院向下属地质研究所转嫁出国费1.76万元。
8.2012年,所属地科院无预算购置公务用车2辆,支出120.57万元;截至2013年底,中国地质调查局等14家单位以租赁形式配置公务用车44辆,超编26辆。
9.2012年至2013年,所属地科院向下属单位转嫁公务接待费18.51万元,其中2013年12.29万元。
10.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等8家单位的25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支出124.48万元;
(2)2012年至2013年,部本级向所属或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74.61万元,其中2013年57.88万元;
(3)2012年,所属资源所在会议费中列支拉杆箱等礼品合计50.88万元;
(4)2013年,所属航遥中心虚列会议费20.55万元,用于餐饮及娱乐活动等。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至2013年,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力学所、地质所等7家单位自定项目和标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实物等12 522.27万元,其中2013年5401.27万元。
2.2012年至2013年,所属资源所和力学所组织职工和家属公款旅游,涉及金额60.22万元;沈阳地质矿产研究所在建所50周年活动中向嘉宾发放礼品支出18.7万元。
3.2013年,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自行设定项目和标准,违规收取评审服务费、培训费等235万元。
4.2011年至2013年,所属资源所以下属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将部分横向课题收入817.3万元转移至该公司,其中2013年209.3万元;通过该公司租用公务用车1辆,向该所职工发放购物卡等56.43万元。
5.2006年以来,所属北京探工所未经批准对外出租价值330.87万元的房产,租金收入合计151万元;未经批准向下属企业无偿出借资金280万元;未经批准和评估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转让收入587万元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将货物销售收入和房租收入107.75万元,虚开为技术服务费和技术转让费发票,以此少缴税金。
6.2011年至2013年,所属中国地质博物馆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产,取得收入195万元,其中2013年65万元。
7.2012年至2013年,所属地科院采购的525万元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8.2012年至2013年,所属地科院、资源所、中国地质学会收取会议注册费262.27万元,其中125.02万元由会议酒店代收,直接冲抵会议支出,未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虚报人员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将虚报多得资金上缴中央财政并相应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经批准调整项目预算执行单位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对未按项目进度拨款问题,要求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和进度拨款;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扩大项目开支范围等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反零余额账户规定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规定;对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出国费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对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要求对以租赁形式配置的公务用车进行清理、清退,对公务用车配置合理需求按规定程序报批;对转嫁招待费问题,要求全面清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规定;对滥发津补贴和实物福利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清理和规范,切实纠正此类行为;对公款旅游、发放庆典纪念品等问题,要求追回违规资金,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停止违规收费,收回结存资金,必须开展的培训班确需收费的商财政部解决;对向所属公司转移收入问题,要求对转移到公司核算的业务收支进行清理后收回;对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按规定补办有关手续,补记固定资产;对违反税收管理规定方面的问题,要求补缴税金,今后严格执行税收管理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土资源部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统筹和审核,切实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土资源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截至现场审计结束,所属航遥中心等3家单位已将调剂使用的项目资金981.7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所属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已将241.9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相应调整了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所属中国地质调查局已对擅自改变行程赴拉斯维加斯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团组成员退还相关费用1.46万元;所属资源所等4家单位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旅游、虚列会议费支出等问题,已追回违规资金544.59万元,有关责任人员受到党政纪处分;所属北京探工所已补缴税金17.57万元,并已补办房产出租审批手续。具体整改结果由国土资源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国土资源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国土资源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以下分别简称城科会、土木学会)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06 596.01万元,住房城乡建设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5 476.7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 119.3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6 958.20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0.9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95.10万元,其中2013年599.7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 678.06万元。上述问题对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住房城乡建设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部本级财务管理较为规范,注重加强预算、财务以及固定资产等方面的制度建设,提高预算执行及财务核算管理水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12月,所属信息中心规避政府采购程序,将合同总额230.4万元的部分信息系统项目服务工作直接委托一家企业的15名员工承担,至2013年底实际支付226.4万元。
2.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部本级3个出国团组4人次出国费用13.35万元,由所属单位和外单位承担;
(2)2013年,所属土木学会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组织52人赴香港,由其所属基金会支付费用共计11.95万元;2010年至2013年,土木学会城市公共交通分会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组织6个“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团组共计93人次赴国外参加会议和考察;
(3)2013年,所属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以下简称建文中心)组织的1个“双跨”团组多收取团费6.14万元,其中5.04万元用于支付本单位人员出访费用。
3.2010年至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离退休干部局上交或报废公务用车9辆,但至2013年底,均未按规定核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95.31万元。
4.2013年,部本级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列支会议费19.64万元;部本级将会议设备租金等支出21.43万元转嫁给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所属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从23个会议经费支出中套取现金共计300.88万元用于发放劳务费,其中251.38万元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至2013年,所属城科会、土木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等4家单位违规收费2168.96万元,其中2013年2067.62万元;2013年,所属幼儿园以捐赠款和共建费等名义,违规向入园幼儿家长及有关单位收取捐资助学款288.3万元。
2.2008年至2013年,所属建文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城科会等单位收取的展会收入、停车费、培训费等共计1428.35万元,未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
3.2000年以来,所属信息中心的13名党员领导干部在企业投资入股、兼职或兼职取酬,领取股东分红和劳务费共计73.28万元,其中2013年2.08万元;2013年1月,所属城雕委办公室的14名正式员工在企业报销个人费用22.15万元;所属建文中心有1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任企业董事。
4.截至2013年底,部本级在1999年至2012年期间完工并投入使用的14个基建项目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8651.62万元。
5.2013年,所属建文中心及其培训中心违规购买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2700万元。
6.2012年至2013年,所属幼儿园等3家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借出租部分房产,取得收入164.08万元,其中2013年142.58万元。
7.所属城科会2012年12月以“借款”名义对外进行股权投资750万元,城科会下属杂志社2013年3月出资100万元成立公司,但至2013年底,上述投资均未按规定在城科会和杂志社的账簿、报表上反映。
8.2013年,所属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超出核定的工资总额发放工资共计555.22万元。
9.2013年,所属城科会举办的公司将2011年和2012年虚列成本的737万元调入未分配利润,但未计缴企业所得税。
10.2013年,所属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虚开发票多报销会议费6.3万元,违规为职工发放购物卡32.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购买服务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转嫁出国费、会议费问题,要求归还相关费用,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组织出国(境)团组问题,要求按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今后严格执行出国(境)管理的规定;对多收取出国费问题,要求退回多收取的费用,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未及时核销车辆固定资产问题,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未经批准自行调整会议费支出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套取会议费作为劳务费,且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停止违规收费行为,按规定解决工作经费或办理相关手续;对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在企业投资入股、兼职或兼职取酬问题,要求相关人员退出股份、清退分红及报酬,并按规定进行清理;对未在本单位账簿核算收入问题,要求进行清理,收回结余款项,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资产和财务管理中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纠正,严格按照相关会计规定处理;对虚列成本、未计缴企业所得税问题,要求调整账目,补缴企业所得税;对虚开发票报销和为职工发放购物卡问题,要求收回虚开发票多报销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不得发放购物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应进一步加大对部本级出国(境)、会议及其经费支出的管理力度,加强对直属单位和部管社团业务监管和财务监督,对突出问题集中清理和整治,强化内部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部本级已对所属服务中心上交的公务用车办理了固定资产核销手续;城科会已将培训班的收费结余纳入账簿核算;信息中心要求在企业拥有股份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律清退股份,有关人员已停止在公司领取劳务费,退出公司股份,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建筑文化中心已将购买理财产品的2700万元资金全部收回;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有关人员已将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63万元上交单位。具体整改结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住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交通运输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交通运输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水运科学研究所、科学研究院、公路科学研究所(以下分别简称水运所、交科院、公路所)等11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交通运输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682 396.63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交通运输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525 730.2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56 666.3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77 960.0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7.8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776万元,其中2013年4223.0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703.15万元。上述问题对交通运输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交通运输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7年和2013年,部本级和所属交科院、海事局扩大支出范围使用财政资金3556.31万元,其中2013年3510万元。
2.2013年,部本级向所属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规划院)转嫁因公出国(境)费3.38万元;2012年至2013年,规划院和公路所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9.96万元,其中2013年106.41万元。
3.截至2013年底,部本级和所属海事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41辆,使用产权属于机关服务中心的公务用车1辆,以前年度购置的车辆资产43.87万元未纳入财务账统一核算;所属救助打捞局借用其他单位公务用车4辆。
4.2013年,所属海事局5批次外宾接待宴请均在准5星级以上酒店举行,人均超标准173.35元。
5.2012年至2013年,所属规划院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205.76万元,其中2013年61.56万元。
6.2013年,部本级13个三类会议未列入计划;114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259.80万元;10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32.15万元;向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摊派会议费46.22万元。
7.所属公路所在设备采购中,未督促中标公司按约定期限履行合同,在已支付设备款223.71万元(90%的合同金额)的情况下,至2013年底仅收到价值120.16万元的设备(已超过合同期限近4年),使103.55万元设备款面临损失风险。
8.2010年,所属交科院以改善科研用房条件为由申领房屋修缮项目预算215万元,修缮完工后将部分房屋对外出租。
此外,部本级2013年初向财政部申报并获批复的564个项目预算3.55亿元,未细化到项目具体承担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交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自定标准收取护照、签证代办费合计25.30万元。
2.截至2013年底,部本级及所属水运所、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管理干部学院的26个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
3.截至2013年底,所属交科院承担的36个科研项目应结题未结题,涉及专项资金2909.72万元。
4.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出租部分部机关办公楼,收取租金1470.72万元;2012年,所属水运所未经批准将部分科研楼对外出租,截至2013年底收取租金192万元。
5.2007年至2013年,所属海事局未经批准将总造价2150.69万元的53艘海事巡逻船无偿调拨给无隶属关系的各地方海事局及其下属企业使用。
6.2009年至2013年,所属密云交通绿化基地将取得的收入277.30万元直接冲抵有关费用,收支均未在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其中2013年70.52万元。
7.2013年,部本级会计决算报表与资产明细账反映的房屋资产价值一致但面积相差36 136.52平方米;所有权属于部本级的2处房屋资产价值未入账核算。
8.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在“事业其他收入”等账户中用支出直接冲抵收入,造成少计收支,涉及金额1598.92万元。
9.2013年,所属交科院独立承担2个由财政资金支持的科研项目,形成的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成果登记在院属公司。
10.2012年至2013年,所属公路所下属公司购买78.5万元的购物卡发放给公路所部分职工,其中2013年49.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范围支出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接待费问题,要求按规定纠正,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转嫁出国费问题,要求自行承担并支付费用;对公务用车超编、使用所属或其他单位车辆问题,要求按规定清理;对车辆资产未纳入财务账内统一核算问题,要求对车辆进行清查盘点,及时调整相应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对部分会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自行承担并支付会议费用;对虚报项目申请财政资金问题,要求将出租收入上缴财政;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执行不力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预算资金年初未细化问题,要求今后编制预算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对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不及时问题,要求及时办理;对科研项目未按期结题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对未经批准出租、处置国有资产问题,要求补办报批手续,按规定收回出租的房产,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对账外核算收支、财务核算不真实问题,要求将所有收支纳入账内核算,调整决算(草案);对将科研成果登记在所属企业问题,要求收回著作权,今后严格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处理;对购买购物卡发放职工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交通运输部应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按照预算开支范围使用财政资金,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按照规定管理使用各类资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交通运输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部本级和所属救捞局占用其他单位车辆问题,相关单位已清退占用车辆;对所属公路所设备采购款面临损失风险问题,已追回全部资金。具体整改结果由交通运输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交通运输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交通运输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水利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水利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综合事业局、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以下分别简称灌排中心、水科院)等10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水利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3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水利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000 166.63万元,水利部2013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866 945.2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33 221.4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水利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82 562.98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8.2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 551.18万元,其中2013年17 096.0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572.34万元。上述问题对水利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水利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综合事业局超范围编报应由地方政府承担的风景区规划编制费项目支出预算195万元;灌排中心用已完工项目申报并获得财政资金87.19万元。
2.2013年,所属综合事业局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方式虚列支出套取节水产品检测费64万元;2012年至2013年,该局在项目支出中虚列会议费3.86万元用于餐饮等消费,其中2013年1.65万元。
3.2008年以来,所属水科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规总院)等8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调剂使用财政资金、扩大项目支出开支范围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涉及金额995.39万元,其中2013年598.36万元。
4.2013年,部本级及所属水科院等4家单位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采购,涉及金额1767.89万元,其中直接委托所属单位或社团组织提供技术评审服务1477.89万元;水科院和水规总院9960.89万元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未执行;发展研究中心8个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超预算29.90万元。
5.2011年至2013年,所属水科院将中央投资项目委托无资质公司代理招标,中标公司投标时涉嫌弄虚作假,涉及金额2572.89万元。
6.2013年,所属水科院、海河流域委员会漳河上游管理局等4家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超合同约定进度付款、未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1520.85万元。
7.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部本级对4个因公出国(境)团组进行了调整,未相应调整年度计划;所属机关服务局违规使用旅行社提供的外方邀请函组织出访;
(2)2013年,部本级和所属水规总院、发展研究中心等5家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16人次出国费用61.52万元;综合事业局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出国费14.38万元。
8.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综合事业局5辆公务用车未统一调度管理,未登记行车记录;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向非定点维修单位支付车辆修理费1.95万元;长江水利委员会驻北京联络处和水科院占用企事业单位车辆13辆;
(2)2003年和2004年,所属综合事业局将购置的价值55.87万元的2辆公务用车,交由中国水利经济研究会和中国水利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无偿使用至今。
9.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部本级对8个三类会议进行了调整,未相应调整年度会议计划,涉及金额40.38万元;部本级和所属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水规总院的7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支出58.01万元,其中3个会议在五星级饭店召开、支出17.53万元;
(2)2013年,所属水规总院在京外召开6个没有现场观摩内容的会议,涉及金额33.73万元,其中1个会议在风景名胜区召开、支出7.19万元;
(3)2013年,所属水科院等4家单位超标准列支、宴请与会人员及安排在京人员住宿等支出65.16万元;所属水规总院向其他单位转嫁会议费22.3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科技推广中心、人才资源中心、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中心违规收费895.35万元,其中352.84万元是在已安排预算的情况下另行收取的。
2.2011年以来,所属灌排中心违规收费258.03万元(2013年54.56万元),其中162.83万元未纳入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
3.2013年,所属水科院将2203.04万元房屋出租收入,交由下属企业以物业费名义收取,作为业务收入。
4.2005年,所属水利部水库移民开发局将应由其作为出资人的3710万元资产转为下属单位的对外投资,该下属单位2013年从中取得利润分红款52.02万元。
5.2013年,所属水科院等4家单位未经批准出租房产,取得收入4024.37万元。
6.2013年,所属灌排中心和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的2家下属企业使用虚假票据报销,套取资金43.91万元。
7.2013年,所属水规总院7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在所属企业兼职取酬95.6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问题,要求今后严格项目评审;对套取财政资金、扩大支出范围等问题,要求追回违规资金,归还原渠道;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委托无资质公司代理招标项目进行清查;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方面问题,要求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等要求,杜绝转嫁摊派现象;对事业单位违规收费问题,要求分类清理,严格履行报批手续,追回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的资金;对使用虚假票据报销问题,要求追回违规资金并加强监管;对兼职取酬问题,要求退回违规所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水利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项目申报评审,加强经营性收费管理,切实理顺事企关系,强化内部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水利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灌排中心等4家单位已将套取的198.96万元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或收回入账;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将项目建设资金237.22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用于水文局基层单位水利血防项目;水科院对不同项目间调剂使用的预算资金27.90万元进行了调账;水科院等单位已对占用车辆进行清理;水规总院向企业摊派的出国费用45.39万元已归还,7名领导干部兼职取酬95.62万元已全额退回。具体整改结果由水利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水利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水利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农业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农业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等21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农业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农业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820 762.36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农业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389 785.4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30 976.8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农业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23 672.64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8.5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990.65万元,其中2013年1467.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4 266.86万元。上述问题对农业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部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至2012年,所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闫家岗农场、八五九农场以重复申报方式,多申领中央财政资金1555万元。
2.2008年至2010年,所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北大荒集团友谊分公司(以下简称友谊公司)采取虚报水稻种植面积的方式,套取中央良种补贴专项资金71.6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所属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农研中心)用虚假劳务费、稿费套取专项资金23.91万元发放给职工,其中2013年18.41万元。
4.2013年,所属中国农机安全报社(以下简称农机报社)在财政专项中支付北京市报刊发行局报刊分送费75.76万元,由该局按月返还部分款项。截至2013年底,农机报社收到返还款28.49万元,用于日常开支。
5.2008年以来,所属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农技中心)和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水推总站)申报的3个项目预算1105万元,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等原因,截至2014年3月仅支出2万元,剩余1103万元长期闲置。
6.2010年至2013年,所属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12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列支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等费用共计3993.28万元,其中2013年1172.03万元。
7.2013年,所属水推总站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采购209万元试验用饲料;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水科院)的1个项目邀请参与投标的3家公司中,有1家不属于中央国家机关限额内工程项目定点施工企业。
8.2011年和2012年,14个省(区、市、垦区)未完成培训任务,农业部下达的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专项资金966.6万元未发挥效益。
9.2013年,所属水科院组织出国(境)团组进行一般性考察活动,支出3.06万元;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1个团组的部分组员未按照任务批件规定执行出国任务;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优农中心)向其他单位摊派出国费用4.16万元。
10.2013年,部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33辆。
11.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农技中心在五星级饭店召开会议支出6.88万元,向参会企业摊派会议费13.5万元;中国农民体育协会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2.17万元;
(2)2013年,部本级的二类会议计划未报财政部审核,支出41.99万元;部本级全年召开240个会议,其中电视电话会议18个,仅占全部会议个数的7.5%;
(3)2013年,部本级及所属单位召开的53个会议中,有7个会议的会议代表人数超过规定人数,11个会议的会议工作人员人数超过规定人数,35个会议的会期超过规定天数。
此外,部本级和所属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还代编代报预算936.05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以来,所属水推总站和全国农业展览馆(以下简称农展馆)在下属企业核算收入595.62万元,未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其中2013年205.67万元。
2.2013年,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未经批准,将价值842万元的生产车间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67万元;2012年,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未经评估将4个商标无偿转让给中国绿色食品协会。
3.2013年,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1112.94万元;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虚列补助地方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工作经费1750.04万元,实际未支付。
4.2011年至2013年,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购买饲料款147.26万元。
5.2011年,所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违规超标准批复黑龙江垦区公安局公安综合业务用房项目,涉及资金8431万元;2009年和2011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红兴隆管理局违规建设具有住宿、餐饮功能的接待中心和农业科研中心项目,涉及资金12 16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收回套取的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虚列项目支出问题,要求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基建项目预算执行缓慢造成资金闲置问题,要求加快推进项目执行,对确实不能执行的项目,应尽快商有关调整投资计划和预算;对扩大开支范围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出国费和公务用车管理问题,要求加强对出国(境)团组的审批和人员行程的管理,退回由其他单位支付的费用,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对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对会议费的管理,尽量多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会议;对未将收入纳入本单位账册核算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并调整有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按规定履行出租资产审批程序,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对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的问题,要求取得合规发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加强预算管理,从严控制项目开支范围,杜绝挤占、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农业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并对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梳理,结合中央有关新规定,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所属友谊公司和农研中心已退回套取的财政资金95.51万元;农机报社将其虚列的财政资金28.49万元按执行进度逐步归还原资金渠道;督促14个省(区、市、垦区)完成数据补充和核实工作,对照培训台账和数据库核查,均已完成培训任务;优农中心已将由其他单位负担的出国费用4.16万元退回;农展馆已将存放在下属企业的展览收入209.5万元收回,纳入本单位法定账册核算;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已将计提的补助地方工作经费1750.04万元中的1668.24万元拨付地方。具体整改结果由农业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农业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农业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商务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经济合作局、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51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商务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680 839.99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商务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072 055.2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08 784.7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商务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 559 544.2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5.4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200.29万元,其中2013年8039.7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64.89万元。上述问题对商务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财会制度的规定,能够积极组织2013年度预算执行工作,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的12个项目未编制项目申报文本和预算支出明细表等相关材料,申领财政资金3273.5万元。
2.2013年,部本级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直接指定所属单位承担储备肉出入库公证检验工作,支付工作经费2083万元。
3.2012年和2013年,部本级采取以拨作支方式计列2个项目支出418万元,实际支出167.89万元,至2013年底剩余资金250.11万元结存在所属单位。
4.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部本级为非本部门人员支付出国(境)费用4.58万元,有6个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境)费用12.16万元,其中4个未按规定搭乘国内航空公司班机。2011年,部本级2人参加国际会议费用由企业承担;
(2)2013年,所属投资促进事务局组织的11个出国(境)团组部分报销票据不合规;交流中心承办的出国(境)参展团组擅自增加考察国家,增加支出共计93.40万元。
5.至2013年底,部本级报废或上交国管局的74辆公务用车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2393.32万元;4辆公务用车未及时登记入账,形成账外资产90.22万元。
6.2013年,部本级二类会议计划未按规定报批,有3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所属交流中心和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将有关收支在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1364.89万元、少计支出2883.1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编报项目文本等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基础工作;对未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多列支出问题,要求收回沉淀在所属单位的资金,限期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国费和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按照有关规定纠正处理,严格执行出国费和会议费管理相关规定;对擅自更改出国行程问题,要求对展会组织单位进行责任追究,严格出国团组的管理;对公务用车账务处理问题,要求组织资产清查工作,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对少计收入和支出问题,要求清理往来科目,并调整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商务部应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细化“三公”经费预算,完善资产的登记、记账手续及管理程序,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商务部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高度重视,积极制定整改措施,研究落实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整改工作,对部本级多列支出并结存在所属单位的资金已收回大部分,并调整了账务。具体整改结果由商务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商务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商务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文化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文化部本级和所属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文化发展中心)、国家图书馆、中国国家话剧院等10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575 861.58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27 974.9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7 886.6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49 118.9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0.63%。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 400.83万元,其中2013年11 297.20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79.87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执行,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将日常公用经费513.7万元调剂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在2个专项中列支基本支出和其他与项目无关支出682.63万元;2012年至2013年,所属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信息中心调剂使用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228.13万元,其中2013年124.5万元。
2.2013年,部本级未按实施进度而是一次性将专项资金5970万元全额拨付至项目单位,至年底全部未支出。
3.2013年,所属国家图书馆违规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向基本存款账户转移资金838.64万元。
4.2013年,部本级及所属文化发展中心、梅兰芳纪念馆、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清史纂修办)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将数据采集、出版等业务委托相关公司承办,涉及金额2843.37万元。
5.2013年,部本级58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4个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境)经费7.86万元;梅兰芳纪念馆2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纳入年初计划。
6.至2013年底,部本级超编制配备公车8辆,还有22辆公车由各司局管理使用,未纳入部门统一调度管理。
7.2013年,部本级未经批准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公务接待费26.91万元;部本级及所属中外文化交流中心超标准列支外宾接待费10.4万元。
8.2013年,部本级及所属文化发展中心在非定点饭店召开3个会议,涉及金额31.22万元;部本级16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97.77万元;部本级向下属单位和地方转嫁、摊派会议费31.7万元;所属国家图书馆等4家单位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3.06万元;所属清史纂修办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支出5.44万元,用于发放纪念品。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部本级以购买体育活动用品、图书等名义购买礼品卡、图书卡等共计10.33万元,直接发放或用于购买平板电脑后发放给职工。
2.2013年,所属中国国家话剧院未将部分联合办学收支纳入单位法定账册统一核算,涉及收入共计149.49万元,截至2013年底结余17.59万元。
3.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将部本级委托其管理的部分房产对外出租,收入610.26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国家图书馆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取得收入896.9万元。
4.2013年,国家图书馆对中标单位监督不到位,公开招标确定的2家中标单位将项目全部转让给其他4家单位,从中获利112.89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今后按照规定履行预算调整报批手续;对未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移资金问题和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因公出国(境)计划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今后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出国(境)计划;对无计划和超标准列支出国(境)经费问题,要求纠正处理,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对超编制配备公车问题,要求逐步清理超编车辆;对公务用车未纳入部门统一调度管理问题,要求加强公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对调剂项目支出列支公务接待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确需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对超标准列支外宾接待费问题,要求纠正处理,今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超标准列支和转嫁摊派会议费问题,要求纠正处理、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按实际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对收支未纳入单位统一核算问题,要求收回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未经批准出租房产、收入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履行出租报批程序并将收入上缴中央财政;对监督不到位、中标单位将项目转让获利问题,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加强结转结余资金、“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强化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文化部向社会公告。
附表:1.文化部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文化部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卫生计生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计生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卫生部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以下分别简称国际交流中心、医管所、宣教中心、文化中心)等25个单位,以及主管的中华医学会等67个社会组织,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卫生计生委①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70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卫生计生委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392 429.97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卫生计生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267 956.1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24 473.7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卫生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08 432.7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3.69%。本次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7 305.5万元,其中2013年24 738.1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3 225.75万元。上述问题对卫生计生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计生委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原卫生部、原人口计生委、卫生计生委扩大开支范围使用项目经费1118.54万元,将公用经费389.52万元用于弥补工资福利等支出。
2.2010年至2013年,所属国际交流中心等9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将项目经费1797.37万元用于房租、装修改造等支出,其中2013年614.72万元。
3.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1年至2013年,原卫生部出国费413.35万元由所属单位承担,其中367.2万元挪用其他项目资金;
(2)2013年,原卫生部、卫生计生委有2人次分别延长在国外考察访问时间5天和2天;卫生计生委出访团组费用支出中有36.08万元报销凭证不符合规定;所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出国费超支123.81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所属医管所接受企业赞助451.14万元,其中423.67万元用于组织本所及原卫生部工作人员、部分国内医院院长等出国;
(4)2011年至2013年,所属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等6家单位通过旅行社组织团组出国(境)、未编制出国(境)计划等,涉及金额85.43万元。
4.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卫生计生委公务用车超编制9辆;所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使用外单位汽车2辆。原卫生部国际合作司2006年以来长期占用下属单位汽车1辆;所属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2010年以来无偿使用下属单位汽车3辆;
(2)2013年,原人口计生委19.6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由其机关服务中心负担;2007年至2013年,原卫生部在所属单位报销公车费用33.67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所属宣教中心未经批准,用应收未收下属公司管理费等102.05万元购买汽车2辆,资产登记在下属公司账上,形成账外资产。
5.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0年至2013年,原卫生部、卫生计生委主办或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共同主办的会议,通过相关所属单位接受医药企业赞助或转嫁会议费共计1578.11万元,如卫生计生委有关司局2012年和2013年有3次会议由其所属医管所具体承办,会议费99.85万元均由医药企业赞助。2012年,所属医管所召开研讨会支出28.46万元全部由医药企业赞助;
(2)2011年至2013年,原卫生部、原人口计生委和卫生计生委及所属单位有12个会议超标准列支118.94万元,部分司局的11次会议宴请消费高档烟酒等15.25万元;虚列会议费等套取资金34.06万元,结存在宾馆等;有2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或在风景名胜区等召开、支出263.75万元;会议支出7.54万元在所属单位列支;
(3)2013年,所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用横向课题经费等515.54万元弥补会议费超支。
6.至2013年底,所属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应收未收各地应上缴中央财政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18 500万元;所属国际交流中心收取的3344.8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此外,2011年至2013年,所属北京协和医学院收取的高校学费、住宿费等未按规定逐月上缴,而是按年集中上缴。
7.2013年,所属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将物业等服务直接指定给3家公司,合同金额351.79万元。
8.2012年,所属中华医学会证书印刷项目的评标入围单位数量未达到法定要求,中标金额74.61万元。
9.2011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为提高预算执行率,未按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付款,而是在合同签订后即拨付工程款803.99万元,占总价款的52.57%。
10.截至2013年底,所属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7家单位的受托业务经费结余439.34万元未按规定退回卫生计生委;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个项目资金538.65万元结存3年以上,未按规定清理;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等3个单位的7个项目执行缓慢,形成结存977.61万元
11.2013年,原人口计生委将应实行直接支付的项目经费12 181万元,申请采取授权支付方式并得到财政部批准;原人口计生委未经批准,将应实行直接支付的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线路租费246万元,转为授权支付。
12.2012年至2013年,所属宣教中心和文化中心将财政专项资金1631.32万元,通过零余额账户拨付2家公司,再转回该中心基本存款账户,其中2013年560万元。
此外,2013年,原人口计生委本级17个项目预算1084万元未细化到具体支出内容。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服务中心等3家单位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职工节日福利579.47万元。
2.2011年至2013年,所属宣教中心、医管所等5家单位采用虚假合同、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665.15万元。
3.至2013年底,所属医管所、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等6家单位2011年以来取得的收入有3234.03万元未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所属文化中心2007年与外单位合作开发综合楼和住宅楼项目取得的收益5000万元仍未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
4.2011年至2013年,原卫生部委托物业公司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582.5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由该公司直接留用;所属国际交流中心等4家单位对外出租或处置房屋收入1424.03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5.2011年,所属文化中心将违规购置的房产对外出售,收入3700万元存放在下属公司,其中1375.82万元于2012年转回用于工资奖金、水电等支出。
6.2011年至2013年,所属国际交流中心未经批准,自定项目收取签证、签注服务费等,合计111.87万元。
7.2010年至2013年,所属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杂志社在没有培训资质的情况下,自行开展应由北京卫生人才培训中心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收取培训费35.16万元。
8.卫生计生委主管的中华医学会等33个社会组织和医管所等9个所属事业单位,利用所在部门影响力,采取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表彰、有偿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计177 893.54万元。如2012年至2013年,中华医学会在召开的160个学术会议中,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以20万元至100万元价格公开标注不同等级的赞助商资格,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中华医学会未经批准违规收取资格考试复训费1965.04万元;2011年至2013年,中华医学会未将其继续医学教育部、网络信息部、所属86个专科分会申报并获批主办618个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的收入11 474.84万元纳入该会法定账薄核算。2011年至2013年,所属医管所将受原卫生部、卫生计生委委托收集的医院用药数据,出售给医药市场调研公司,违规取得收入3527.1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归还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计划和经费预算管理,退还相关费用,清理违规使用的车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未按规定收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将收入足额上缴财政;对人为提高预算执行率和未退回受托业务经费结余问题,要求据实核算,收回结余资金;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职工节日福利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停止违规行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私设“小金库”问题,要求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房产出租处置收益未按规定上缴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将收益上缴国库;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停止违规收费行为。此外,对在审计中发现的卫生计生委主管的社会组织接受医药企业赞助、开展相关活动等问题,审计署已要求卫生计生委研究改进。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计生委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严格按照预算开支范围使用财政资金,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坚决制止违规收费和转嫁行为,加大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管力度,规范对所属单位和社会组织的行政职能委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卫生计生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具体整改结果由卫生计生委向社会公告。
附表:1.卫生计生委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卫生计生委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①2013年3月,卫生计生委由卫生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并组建而成。本公告对合并前发生的问题将责任主体区别表述为“原卫生部”或“原人口计生委”,合并后发生的问题责任主体表述为“卫生计生委”。
人民银行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人民银行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人民银行总行本级及所属太原中心支行等15家分支机构和7家企事业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民银行本级和4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重视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预算执行工作,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广州分行等15家分支机构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列支人员经费14 855.98万元;所属深圳中心支行等13家单位未经批准,在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之间相互调剂使用资金1220.37万元。
2.扩大支出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
(1)2013年,总行机关使用预算资金弥补事业单位经费缺口1340.71万元;
(2)2013年,所属武汉分行等10家分支机构扩大范围列支专项经费7770.65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总行机关等单位在公用经费中超比例列支工会补贴共271.2万元,其中2013年121.2万元;
(4)2013年,太原中心支行和总行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公用经费或项目支出中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或其他单位承担的费用共747.18万元;
(5)2013年,武汉分行、总行机关和广州分行超范围超标准列支会议费、招待费等共79.2万元。
3.2013年,兰州中心支行和武汉分行无依据发放奖金补贴或违规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等共计129.31万元。
4.总行机关等6家单位存在以拨代支等问题1702.71万元,其中2013年1637.05万元;成都分行等单位为完成预算执行进度虚列支出共计6789.45万元,其中2013年415.3万元。
此外,还存在预算编报不准确、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问题。
(二)其他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至2013年,所属南京分行等15家单位将地方政府以经费补助或奖励等名义拨付的资金在往来科目核算,少计收入15 832.5万元,其中2013年13 228.32万元。
2.2009年至2013年,所属成都分行等11家单位将房屋出租、固定资产处置等其他收入在往来科目核算或直接冲减当期费用,少计其他收入3436.18万元,其中2013年1620.19万元。
此外,还存在财务管理不合规、固定资产购建和使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直属企业中国金币总公司和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金币总公司、中钞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资产负债损益不实。
(1)2009年至2013年,上海印钞有限公司和上海造币有限公司将地方财政补贴等各类补助981.75万元计入往来科目核算,造成少计收入,其中2013年448.66万元;
(2)2012年至2013年,西安印钞有限公司、沈阳造币有限公司及中钞总公司多计费用301.22万元,其中2013年241.22万元;
(3)2013年末,金币总公司等5家单位少计资产10.61亿元。
2.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合规。
(1)2013年,北京开元中国金币经销中心1.08亿元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2)2013年,北京印钞有限公司、石家庄印钞有限公司和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费用共142.92万元;
(3)2013年中钞光华印制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465.05万元;
(4)2013年末,金币总公司和中钞总公司存在应收款长期挂账等其他财务问题5129.09万元。
3.部分单位薪酬管理存在问题。
(1)2012年至2013年,北京新文时代金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13家单位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奖金补贴等2591.3万元,其中2013年2533.69万元;
(2)2006年至2013年,中钞总公司等6家单位超标准缴纳“五险一金”等18 318.45万元,其中2013年18 110.12万元;
(3)2010年至2013年,金币总公司存在聘用退休干部或高管在下属公司任职领取薪酬问题。
4.其他支出不规范问题。
(1)2013年,成都印钞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在宣传费、招待费中列支购买礼品款等,涉及金额662.52万元;
(2)2013年,保定钞票纸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涉及金额500.28万元。
此外,中钞国鼎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闲置等问题;中钞总公司等7家单位存在报废设备和报废物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南京造币有限公司、金币总公司等13家单位存在对所属多元经济实体或特许零售商管理不到位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扩大支出范围、无依据发放津补贴、支出不实、少计收入、资产负债损益不实、薪酬管理不合规等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会计决算报表,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预算编报不准确、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财务管理不合规、固定资产购建和使用管理不到位等其他管理不合规问题,要求其纠正违规做法,加强管理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对分支机构和所属企事业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人民银行在审计前开展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正在组织进行整改,目前部分分支机构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具体整改结果由人民银行向社会公告。
国资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国资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中国质量协会、中国制冷学会,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资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委本级和4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资委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49 743.08万元;国资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79 054.3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0 688.7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国资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2 309.4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4.9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680.52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68.52万元。上述问题对国资委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国资委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委本级19个出国团组由中央企业等其他单位承担费用434.02万元,其中17个培训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费152.37万元;30个所属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出国费766.30万元。
2.2013年,委本级公车运行费超预算支出26.50万元;57个所属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车运行费54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14万元;所属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等2个单位无预算列支车辆购置费46.94万元。
3.2013年,43个所属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637.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5万元。
4.2013年,国资委未按规定将三类会议计划向国管局履行报备程序;2个会议由企业和地方国资委承担会议费7.64万元;9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39.04万元;2个会议会期超规定,多列支会议费6.47万元;4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33.60万元;18个会议人数超出标准共计2574人;在京外召开会议18个,涉及金额137.10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纺织离退休干部局和冶金离退休干部局决算编报不准确,未将交通费68.52万元列入“基本支出—其他交通费”。
2.2010年至2012年,所属中国制冷学会未将展会收入600万元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因公出国(境)费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标准,退还由其他单位承担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对公车运行及购置费、公务接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对会议管理及会议费支出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的相关规定,退还由企业和地方承担的会议费支出;对决算报表编报不准确、会计核算不真实的问题,要求调整决算报表,据实进行会计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资委应严格预算执行,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加强所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资委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所属单位决算报表编报不准确的问题,国资委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调整了决算和相关账目。具体整改结果由国资委向社会公告。
附表:1.国资委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国资委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税务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税务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税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税务总局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6 149 105.7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税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5 478 388.99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70 716.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税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78 639.20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6.1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 638.52万元,其中2013年11 524.81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40.57万元。上述问题对税务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税务总局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会计法及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国税系统经费管理相关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0辆,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30辆。
2.2012年至2013年,所属税收科学研究所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153.42万元,其中2013年39.71万元。
3.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局未经政府集中采购,直接与一公司签订设备运行维修合同,涉及金额109.81万元;截至2013年底,河北、山西、黑龙江三省国税局普通发票印制未按规定实行公开招标,2013年印制发票100 373.8万份、支出11 025.29万元。
4.2013年,安徽省国税局在其组织培训的相关费用已由各市县区国税局支付的情况下,虚开培训费票据,向税务总局申领培训费350万元,存放于所属的3家培训机构。
5.局本级从2006年起开始建设“财产和行为税税源监控管理平台”项目,共取得财政专项资金5230万元,但至2013年底尚未建立起相关数据库,资金结转1102.47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局本级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140.5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要求按规定进行处理;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财政资金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虚开票据申领培训费问题,要求据实拨付培训费到基层税务部门;对税源监控管理平台建设缓慢问题,要求加快推进监控平台建设;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税务总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国税系统“三公”经费管理,并加强对各级国税机关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税务总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告。
附表:1.税务总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税务总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质检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质检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分别简称检科院、标研院)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质检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8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质检总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 287 772.26万元,质检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121 756.9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66 015.3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质检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73 131.7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3.4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008.52万元,其中2013年755.0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33.71万元。上述问题对质检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质检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会制度的规定;及时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各单位开展了自查和整改工作,基本落实了以前年度的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检科院、标研院超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共计160.09万元。
2.2013年,局本级的4个会议超标准支出6.38万元;局本级和所属标研院、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16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涉及会议费支出80.7万元。
3.2011年以来,局本级和所属标研院未经公开招标,直接与相关单位签订宣传、技术服务合同,涉及金额537.43万元,其中2013年284万元;2013年,局本级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直接采购技术和印刷服务,涉及金额223.9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价值94.96万元的3辆公务用车未计入财务账簿和固定资产账;局本级财务账簿比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多记公务用车17辆、价值129.61万元;所属标研院于2006年拨给事业单位的6辆公务用车一直未办理划转手续,导致财务账簿多记公务用车账面价值171.39万元。
2.2010年4月,所属检科院自行决定下属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综合检测中心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截至2013年底,该中心资产3151.72万元、负债438.05万元、所有者权益2713.67万元,均未纳入检科院决算编制范围,也未编制企业决算。
3.2013年,所属检科院的7个研究所将取得的技术服务收入等共计1013.28万元在该院下属单位核算,未纳入该院法定账簿核算。
4.2013年,所属标研院在项目经费中超范围列支劳务费72.75万元,主要用于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和社保等费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超预算、超标准支出“三公”经费或会议费、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和会议费管理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要求对资产进行清理,按规定调整账目,并及时办理划转手续;对决算编制范围不完整、未在法定账簿核算资金问题,要求调整决算(草案);对超范围支付劳务费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质检总局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标准,进一步完善资产登记、记账手续及管理程序,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并督促所属单位规范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质检总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已开始进行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并将3辆公务用车补记固定资产财务账。具体整改结果由质检总局向社会公告。
附表:1.质检总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质检总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分别简称监管中心、无线局、电影资金办)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广电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广电总局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894 596.54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广电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45 798.81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8 797.7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广电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295 784.09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3.0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3 660.33万元,其中2013年28 341.2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607.43万元。上述问题对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广电总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局本级和所属人民出版社等4个单位在前期论证不充分、实施条件不具备等情况下编制6个项目预算,涉及金额6877.25万元,其中2013年6581.07万元。
2.2013年,局本级将所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职责范围内的著作权合同登记等项目预算135万元纳入本级编报。
3.2012年至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监管中心等4个单位未经批准,自行调剂使用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11 142万元,其中2013年11 134.5万元。
4.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无线局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共计152.96万元。
5.2010年至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监管中心(含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监测中心)、无线局向其他单位转嫁出国费、公车运行费、会议费等430.12万元,其中2013年73.77万元。
6.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局本级有6个团组、41人次未纳入出国(境)计划;2个团组拆分出国;2个团组中有2名退休干部;6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
(2)2013年,局本级有6个团组超过规定人数、时间出国(境);所属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以下简称中广协会)有1个团组违规持普通护照因公出国;所属无线局有47.37万元的出国费用报销票据不合规。
7.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至2013年底,局本级及所属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机关服务中心等2个单位公务用车超编制53辆;局本级及所属电影资金办、无线局的18辆公务用车超标准;
(2)至2013年底,局本级及所属总署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借用本系统或其他单位车辆25辆;局本级的6辆公务用车未纳入统一调度管理。
8.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电影资金办、无线局计划外召开会议11个;局本级及所属监管中心、无线局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6个。
9.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无线局、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广电设计院)违规扩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范围,列支礼品、加油卡、房屋装修款等32.81万元。
10.2013年,所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卫星直播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卫星中心)、监管中心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技术服务费、信息安全测评费等1082.83万元;所属中广协会的各专业委员会未经会员大会讨论收取会费1037.87万元。
11.至2013年底,局本级及所属卫星中心等3个单位部分资产未登入账表,涉及金额27 838.48万元;所属无线局使用160套未经授权软件。
12.2011年至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无线局、《中华大典》办公室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购买货物和服务,涉及金额3938.7万元,其中2013年2634.96万元。
13.2012年至2013年,所属监管中心的下属数据中心将应直接支付的货款944.94万元采用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其中2013年765.5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至2013年,所属广电设计院及下属监理公司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发放职工奖金、支付职工赴国内外休息疗养费用等共计3034.04万元,其中2013年1662.90万元。
2.2013年,所属广电设计院虚列支出989.65万元,以虚假票据套取资金85.19万元,以前年度对外合作收入498.55万元未纳入账内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调整不规范及超预算超标准支出等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按相应程序报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政府采购等问题,要求加强管理,据实支付费用,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要求清理并及时登入账表;对虚假票据、账外资金等问题,要求加强票据审核,将账外资金收支余纳入会计账簿统一核算和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广电总局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强化资产管理,并加强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的检查监督,督促所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和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广电总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局本级已退回借用的2辆车;所属卫星中心已归还使用外单位的1辆车;所属广电设计院已将账外资金余额496.68万元并入财务账,调整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支出24.24万元;所属监管中心下属单位已补记资产4662万元。具体整改结果将由广电总局向社会公告。
附表:1.广电总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广电总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体育总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5月至7月,审计署对体育总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体育基金中心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体育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4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体育总局和所属单位能够较好地遵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3年5月,体育总局办公厅、群众体育司、宣传司将未纳入年度会议计划、且可以在京内组织召开的全国体育系统相关工作会议,分别安排在浙江省温州市、宁波市和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参会人员分别为111人、154人、149人,其中业务司和所属单位等京内人员分别占参会总人数的59%、53%、48%,涉及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共计83.25万元。这一做法,不符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除现场观摩会等确需在京外召开的会议外,其他会议应当在京内召开”的规定。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建议体育总局严格贯彻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加强会议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体育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体育总局印发了《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会议管理严格执行会议计划有关事宜的通知》和《体育总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了《体育总局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的程序,加强体育总局本级会议管理。具体整改结果由体育总局向社会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1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41 254.19万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8 584.5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62 669.6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53 209.6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37.6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44 317.68万元,均为当年问题金额;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80万元。上述问题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药审中心和药品评价中心预算编报不完整,未将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等1859.14万元编入当年预算。
2.2013年,所属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在上年建设项目结转13 885.23万元的情况下,又申请预算46 000万元,实际支出20 208.72万元,年底累计结转39 676.51万元。
3.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药审中心等3家单位未经批准,自行扩大项目支出范围列支2239.88万元,用于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费、新办公地址租赁费和人员经费等支出。
4.2013年,局本级未执行公开招标,直接委托1家单位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涉及金额86.37万元。
5.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218.71万元;局本级的12个团组超标准列支住宿费13.19万元;局本级安排8人次出国培训,接受企业资助62.27万元。
6.2013年,局本级向外交部报备的因公出国(境)计划中,部分出国(境)计划未列明邀请方和经费来源;未建立团组活动评估核查机制;组织的41个团组中,仅10个团组的出访报告上传到内部网接受公开监督,9个出国团组出国天数超过国家规定。
7.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未经批准,将103.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于公车运行费及司勤人员支出;局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3辆。
8.2013年,局本级未按规定报国管局备案三类会议年度计划;局本级的4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16.39万元;2个会议的与会人数超过规定标准,多列支会议费14.84万元;22个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5.11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应收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和信息中心款项共计1332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2.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未按规定将开发的价值48万元的系统软件计入固定资产。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完整编报预算;对申请建设项目预算未充分考虑分年度实施计划的问题,要求申报项目预算时充分考虑项目进度;对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项目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使用资金;对扩大项目支出开支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因公出国(境)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停止接受企业资助出国培训;对扩大公务用车购置费使用范围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使用资金;对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要求对超编车辆进行处理;对三类会议未按规定备案问题,要求将三类会议计划报国管局备案;对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超标准列支会议费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及时清理应收款项问题,要求对往来款进行清理;对开发软件未计入固定资产问题,要求将上述软件纳入单位资产管理,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应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切实按项目预算用途使用项目经费,严格“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使用和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已清理了长期挂账的暂付款。具体整改结果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向社会公告。
附表:1.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统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5月至8月,审计署对统计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普查中心等1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统计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7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统计局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还采取重大事项报告、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及年度考核挂钩等措施,努力提高了预算执行效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2年,局本级将不属于财政供养范围的8081名工勤人员经费列入基本支出预算,并取得财政拨款23 938.53万元。
2.至2012年底,所属北京调查总队和北京市统计局分别有项目结余资金133.39万元、423.66万元在往来款科目挂账,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
3.2009年至2012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在财政部批复本部门预算之日起15日内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分别超出8天、6天、14天、21天。
4.2009年至2012年,局本级、北京调查总队扩大开支范围分别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1194.76万元、289.41万元,所属离退休干部局在人员经费中列支公用经费71.28万元。
5.2011年至2012年,北京调查总队及区县调查队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93.56万元,所属服务业调查中心和内蒙古调查总队超预算支出会议费499.84万元。
6.2011年至2012年,北京调查总队在未取得发票的情况下,仅凭银行结算票据支付会议费、培训费及餐费584.64万元。
7.2008年至2009年,北京调查总队虚列住房改革支出103.76万元,资金实际转入北京市统计局,至2012年底仍在该局往来款挂账。
8.2009年至2012年,局本级及所属山西调查总队等4家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1855.84万元,其中:局本级1240万元,所属单位615.8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2年底,局本级公务用车超出编制7辆。
2.2008年至2009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将房产出租事项报财政部门备案,取得出租收入917.77万元;2010年至2012年,房产出租收入1205.49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3.至2012年底,北京调查总队相关资产购置支出3683.22万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且产权登记在北京市统计局名下;局本级三里河办公区热力站改造项目2011年已完工并正式投入使用,截至2012年底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列工勤人员经费预算、未将项目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预算;对未及时批复所属各单位预算、扩大开支范围、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公务用车超编制等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加强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对无发票列支费用问题,要求取得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对虚列住房改革支出并少计财政结转资金问题,要求收回并相应调整账务;对出租房产未按规定报备和房产出租收入未上缴问题,要求将有关收入上缴财政;对相关资产购置支出未记入固定资产账且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要求妥善处置产权登记事宜并记入固定资产账;对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尽快编制。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统计局应进一步严格预算编报和批复程序,加强预算执行和“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清理公务用车、强化对所属单位财务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统计局正组织进行整改。对项目结余未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问题,已将余额356.22万元纳入预算安排;对虚列住房改革支出并少计财政结转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对房产出租收入未上缴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对相关资产购置支出核算及产权登记问题,已通过有关协议明确了产权。具体整改结果由统计局向社会公告。
林业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林业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调查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规划院)等5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林业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6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林业局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705 075.05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林业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48 900.0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56 175.0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林业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35 439.9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0.1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5 667.25万元,其中2013年43 779.8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39 152.40万元。上述问题对林业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林业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2年至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规划院等18家单位未经批准在不同项目间自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9229.15万元,其中2013年5241.91万元。
2.2012年,所属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挪用财政专项资金16万元用于出版与项目无关的纪念文集等;2012年至2013年,所属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林科院)采取采购与项目无关的实验设备和耗材并再次出售的方式,套取资金27.07万元,其中2013年11.95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林科院向下属单位转嫁房租、人员经费等120.88万元,其中2013年98.62万元。
4.2012年至2013年,所属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等7家单位提前拨付项目资金3377.36万元,其中2013年1917.73万元。
5.2013年,所属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违反规定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财政专项资金7608万元。
6.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和所属管理干部学院等7家单位因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等,形成结转结余资金12 100.80万元。
7.2008年至2013年,所属规划院等11家单位的13个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或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7 686.51万元,其中2013年13 866.58万元。
8.2012年至2013年,所属林科院部分收支未纳入年度决算,涉及金额4558.99万元,其中2013年2386.05万元。
9.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局本级计划外组织出国(境)团组73个、134人次;
(2)2012年至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向下属单位转嫁出国费22.2万元,其中2013年20.93万元;将局本级出国经费预算49.5万元安排在所属科技发展中心;
(3)2013年,所属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无预算列支出国费4.10万元,所属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超标准列支出国费1.32万元。
10.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6辆;所属规划院和机关服务中心无偿占用所属6家单位车辆24辆,价值987.95万元;
(2)2012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4万元;2013年,所属中国林业出版社等3家单位在非定点维修单位维修车辆支出3.82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向下属单位转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9万元,其中2013年26.52万元。
11.公务接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2年至2013年,所属规划院无预算列支招待费132.05万元,其中2013年55.6万元;
(2)2011年至2013年,所属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使用房租收入冲抵招待费支出88.36万元,收支均未在本单位法定账簿核算,其中2013年38.07万元。
12.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局本级15个三类会议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局本级和所属湿地管理中心等3家单位超标准列支会议费20.3万元;
(2)2012年至2013年,所属防治荒漠化中心等10家单位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48个,支出500.41万元,其中2013年320.77万元;所属国有林场和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以下简称工作总站)和信息中心2个会议天数超过规定;局本级和所属工作总站向下属单位转嫁会议费52.3万元,其中2013年7.3万元。
13.2013年,所属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投资1.45亿元建设三亚接待处等楼堂管所项目。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有14 757.28万元暂付款科目长期挂账,其中10 992.85万元是2000年前形成的,一直未清理。
2.所属设计院等14家单位通过收入不入账等方式违规设立“小金库”,涉及金额3624.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等,其中2013年1758.87万元,截至2013年底结存654.78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林业局14名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兼职取酬、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涉及金额84.51万元,其中2013年49.73万元。
4.2012年至2013年,所属设计院等8家单位以虚假票据报销套取资金570.83万元,用于会议费、招待费和发放职工奖金等,其中2013年145万元。
5.截至2013年底,所属林科院等4家单位少计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等1490.94万元。
6.2012年至2013年,所属设计院违规使用自有资金累计购买短期理财产品7600万元,其中2013年3800万元。
7.2012年至2013年,所属设计院等4家单位未经报批将单位所属房产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25万元,其中2013年916万元。
8.2012年至2013年,所属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和流动资金贷款共计208 999万元,而是将其用于机场、公路、三亚接待处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2013年116 302万元。
9.所属国家林业局招待所的1处宾馆已于200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但至今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提前拨付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改变项目支出内容和提前拨付资金;对挪用套取专项资金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问题,要求退还转嫁的费用;对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问题,要求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项目论证不充分形成结转结余资金问题,要求加强项目论证和审核,严格预算执行;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部分收支未纳入单位决算的问题,要求调整有关账目,今后将全部收支纳入部门决算管理;对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公务用车配置和运行管理,清退无偿使用的车辆;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问题,要求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等支出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加强对往来款的清理;对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要求全面清理,归还有关资金,处分相关责任人;对兼职取酬、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要求清退违规兼职取酬等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虚假发票报销问题,要求换取真实发票入账,并加强票据管理;对账外资产问题,要求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和对外投资入账手续,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违规进行短期投资问题,要求加以规范;对未经报批出租房产问题,要求补办相关手续;对改变债券和贷款资金用途问题,要求归还挪用的资金;对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申报登记手续问题,要求抓紧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林业局应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预算批准的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加大对所属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报销审批等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林业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林业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所属设计院、规划院、工作总站、北京林业机械研究所分别追回部分“小金库”资金387.86万元、68.84万元、12.02万元、5.99万元,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归还了挪用的专项资金16万元,并调整了相关账目。具体整改结果由林业局向社会公告。
附表:1.林业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林业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宗教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5月至7月,审计署对宗教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服务中心、宗教研究中心、培训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宗教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宗教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内部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局本级29个项目预算未细化支出内容,也未明确测算依据。
2.2012年底,局本级在地方宗教工作部门未提交申请的情况下,向其拨付工作补助850万元。
3.2012年,局本级在课题及政策研究经费等项目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支出383万元。
4.2012年,局本级超标准支出会议费81万元。
5.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局本级有8次公务接待用餐超标准或超批准人数,餐费合计3万元。
6.2012年,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实际执行中超预算采购29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对人为调节预算执行率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预算;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会议费和公务接待超标准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宗教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加强对预算项目实施及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宗教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已将扩大开支范围列支的383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严格审批会议和公务接待。具体整改结果由宗教局向社会公告。
新华社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新华社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本级和所属机关管理服务中心、新闻信息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新华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本级和3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新华社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21 694.14万元,新华社2013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财政拨款支出191 294.8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30 399.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新华社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95 121.0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8.0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52万元,均为当年问题。上述问题对新华社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新华社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3年,社本级组织的5个因公出国(境)团组未编入年度计划。
(二)2013年,社本级公务用车15辆、价值137.73万元,未纳入财务账和实物账核算。
(三)2013年,所属机关管理服务中心维修项目预算4120万元,但由于前期论证不够充分、预算执行进度慢,至年底支出1005.73万元,结存3114.2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部分因公出国团组未编入年度计划的问题,要求今后按要求编制因公出国(境)计划;对公务用车未纳入账内核算的问题,要求将资产补记入账;对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财政资金闲置问题,要求今后加强申报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同时,建议新华社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及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管理,规范资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新华社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已将未纳入账内核算的公务用车补记入账。具体整改结果由新华社向社会公告。
附表:1.新华社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新华社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物理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大气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物理所、生态中心、大气所)等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科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1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中科院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 303 697.40万元,中科院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466 472.06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37 225.34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中科院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56 832.3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75%。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5 969.87万元,其中2013年24 255.8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056.94万元。上述问题对中科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中科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以下简称纳米中心)2012年用已完工项目申报预算,套取财政资金912万元;物理所2009年重复申报项目,套取财政资金606万元。
2.2008年以来,所属纳米中心、半导体研究所(以下简称半导体所)、大气所、物理所、生态中心扩大经费开支范围,在基本支出、课题和项目经费中列支无关支出等15 826.84亿元,其中2013年5757.59万元。
3.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严格履行协议,提前从零余额账户向其控股公司支付设备款935.15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大气所和物理所有667个项目应结题未结题,涉及金额3190.05万元;纳米中心和大气所有209个已结题项目未及时结账,涉及金额6668.99万元。
5.2013年,所属物理所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自行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和办公家具,涉及金额1115.92万元。
6.2013年底,所属生态中心决算报表中劳务费、委托业务费支出不实,涉及金额5618.98万元。
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有102人在无出国任务批件的情况下持因私护照执行出国任务;物理所、大气所、生态中心超预算列支出国费884.47万元;院本级和所属生态中心7个出国(境)团组在非定点购票点购买机票;
(2)2012年和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的3个出国(境)团组中,2人擅自增加出访国家,9人擅自增加出访城市,21人擅自延长境外停留时间共计79天;未经批准组织双跨团组,邀请自然科学基金会1名工作人员持因私护照分别出访美国、加拿大,承担其出国费用4.12万元,其中2013年2.46万元;2个团组超标准列支出国费8.68万元,其中2013年2.46万元;将2013年出国费6.10万元转嫁给挂靠单位中国生态学学会承担。
8.截至2013年底,院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7辆;所属半导体所2011年以来违规占用参股公司公务用车2辆,其中1辆超标准;物理所2012年无预算购置价值76.20万元的3辆公务用车,且未执行政府集中采购。
9.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院本级未经批准召开4个二类会议;所属物理所在非定点饭店召开4个会议、支出26.35万元,其中2个会议在五星级酒店召开;
(2)2013年,所属大气所将1个研讨会的后半程议程安排在游船上召开,26.02万元费用由收取的会议费和企业赞助费承担;
(3)2013年,所属生态中心委托旅行社组织28名职工赴江苏宜兴考察4天、北京游览1天,支出14.92万元,其中10万元以会议费名义列支;
(4)2013年,所属物理所收取的会议注册费6.42万元未纳入其法定账簿核算;
(5)截至2013年底,所属半导体所将在往来款挂账的2010年举办国际会议收取的注册费及广告费42.66万元,全部用于所内职工劳务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此外,中科院2013年年初预算中有22.43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物理所、半导体所、生态中心等9家单位部分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50%,其中物理所和生态中心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共计242平方米,但向中科院上报为49平方米。
2.2012年,未经财政部批准,院本级自行批复所属大气所拆除价值1095.51万元建筑物;所属物理所未经批准将该所一栋应拆除的平房加层扩建,支出297万元;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为变更科研办公楼用地性质,在项目概算外支付给民营企业“规划立项程序审批服务费”466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所属物理所和大气所购置的294.04万元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其中2013年18.04万元。
4.截至2013年底,所属物理所2012年已投入使用基建项目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实际支出超概算2131.24万元,在该项目中编造虚假接待业务,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15.40万元。
5.2011年以来,所属物理所未经公开招标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涉及金额1222.81万元;2013年在没有工程计量结果的情况下报销工程款300万元。
6.2012年,所属半导体所收取的房屋租金128.04万元未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
7.2009年至2013年,未经院党组批准,院本级、北京分院、沈阳分院个别领导干部在中科院所属企业兼职,领取津贴共计106.90万元,其中2013年25.20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要求追回资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对提前支付设备款问题,要求按照协议支付款项;对违规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规范费用管理,及时处理经费结余;对科研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及时办理结题结账;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决算报表不实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加强因公出国(境)和公务用车管理;对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纠正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领导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要求对办公用房进行清理;对越权批准拆除建筑物问题,要求补办审批手续;对软件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要求按规定处理,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基建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尽快履行或补办审批手续,严格基建报销程序和招标管理,据实支付工程款,追回违规报销资金;对房租收入未纳税问题,要求补缴税金;对部分领导兼职取酬问题,要求停止此类行为。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科院应加强预算执行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范科研课题支出,严格基本建设项目、“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提高科研资金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科院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已经进行整改,其中半导体所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相关会计账目;生态中心已将多计提的科研用房费用归还课题组;半导体所等6家单位已完成超标办公用房的整改工作。具体整改结果由中科院向社会公告。
附表:1.中科院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中科院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银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银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银监会本级和所属陕西、重庆、上海、黑龙江、辽宁银监局,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银监会为中央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银监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银监会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83 600.66万元,银监会2013年度决算(草案)反映财政拨款支出478 740.9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859.6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银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80 820.0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6.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03.15万元,其中2013年697.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88.59万元。上述问题对银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银监会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银监会本级和重庆、上海、陕西、黑龙江、辽宁银监局等5家所属单位在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共计431.6万元。
2.2013年,银监会本级和上海、陕西银监局提高人员经费标准、扩大支出范围使用预算资金242.76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银监会本级和重庆银监局由企事业单位承担现场检查住宿费、出国考察等费用22.59万元,其中2013年17.34万元。
4.至2013年底,所属黑龙江银监局存在超标准配备的公务用车14台,均为2011年以前购置。
5.2013年,所属辽宁银监局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采用询价方式采购台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涉及金额6.2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陕西、黑龙江银监局未按估价将办公楼、周转房或办公设备等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涉及资产价值1988.59万元。
2.所属上海银监局后勤服务中心2013年购置的办公用品等没有出入库登记台账和使用管理制度。
此外,银监会本级2013年上收上海、山西银监局的事业基金未纳入预算管理;陕西银监局两名在职人员2013年在银行业协会兼职并领取报酬10.53万元,有18名会计从业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未定期年检。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项目间调剂使用资金问题,要求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范围使用;对扩大支出范围、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等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由其他单位承担费用和兼职取酬问题,要求退还相关资金,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要求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三公经费”等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集中采购问题,要求严格遵守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银监会应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预算执行质量,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完善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银监会正在组织进行整改,目前已对固定资产未入账核算、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由银行业协会承担费用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具体整改结果由银监会向社会公告。
附表:1.银监会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银监会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证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证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证监会本级和所属甘肃、湖南、山西、山东、四川证监局,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证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证监会本级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证监会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5 974.3万元,证监会2013年度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557.3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5 416.9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证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69 352.31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145 974.3万元的47.5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6.41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上述问题对证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证监会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证监会本级和所属甘肃、湖南证监局存在扩大支出范围的问题,涉及金额36.81万元。
2.2013年,证监会本级为部分外聘在京工作人员报销的房租费中,有129.6万元报销凭证为不合规发票。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证监会本级将应在交通费科目中核算的报销市内出租车等费用在差旅费科目中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问题,要求追回用不合规发票申领的款项;对核算科目使用不当问题,要求规范会计科目使用。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证监会应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严格划清经费列支渠道;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费用审核;强化会计核算管理,规范会计科目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证监会正在组织进行整改。目前,对涉及22.45万元扩大支出范围问题调整了有关账目和决算(草案)。具体整改结果由证监会向社会公告。
附表:1.证监会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证监会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保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保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保监会本级和所属广东、云南、深圳保监局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保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保监会本级和3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保监会公共预算10442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9 518.7万元;保监会2013年度决算(草案)反映财政拨款支出85 392.9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4 125.7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9 799.6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99 518.7万元的39.99%。本次审计发现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63.06万元,其中2013年744.71万元。上述问题对保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保监会本级及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3年,所属云南、深圳、广东等5家保监局将考试费、住房补贴等项目经费及部分公用经费702.59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其中2013年484.24万元。
2.2013年,保监会本级及所属广东保监局、湖北保监局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260.47万元。
3.2013年,保监会本级安排部分工作人员出国参加培训班和研讨会,存在仅支付公杂和个人零用费用,境外食宿费等费用由保险公司等邀请方承担的情况。
4.2013年,保监会本级及广东保监局在年度部门会议计划之外召开12个会议,其中5个会议租用的宾馆不属于党政机关定点饭店。
(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保监会将应收取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保障基金公司等4家单位的租赁费直接充抵办公楼物业管理费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挤占项目经费和公用经费以及未经批准在不同科目间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出国团组和会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经批准出租办公楼的问题,要求规范办公楼的租赁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保监会应严格执行财政部批复的部门预算,进一步规范出国团组管理和会议管理,按照规定统筹安排编报出国计划、会议计划,并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保监会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保监会向社会公告。
附表:1.保监会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保监会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会)基金管理及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运营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3年末,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总资产12 415.64亿元,负债488.19亿元,权益11 927.45亿元。基金权益中,社保基金权益9911.02亿元,占83.09%;个人账户基金权益921.93亿元,广东委托资金权益1094.50亿元,分别占7.73%和9.18%。2013年,基金投资收益685.87亿元,收益率6.20%。
全国社保基金权益9911.02亿元中,中央财政性净拨入6000.26亿元,占比60.54%,投资增值3910.76亿元,占比39.46%。
(二)社保基金会部门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社保基金会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社保基金会本级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社保基金会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2 804.62万元,社保基金会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2 066.5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738.07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社保基金会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2 804.62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0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01.19万元,全部为当年问题。上述问题对社保基金会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社保基金会不断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规范投资管理,基金相对安全,总体实现保值增值;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及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金管理运营方面。
1.社保基金信托投资业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审计抽查15个使用信托贷款的项目发现,有6个项目的用款单位未按指定用途使用信托资金,涉及金额14.20亿元(占贷款总额的24%),主要是用于信托贷款合同之外的项目或归还银行贷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对外出借等;
(2)2013年,六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获得10亿元社保基金信托贷款,用于建设的3个项目中,有2个项目的建筑面积超过了该公司资质的承建范围,社保基金会在开展尽职调查和贷款审批中未指出。
2.社保基金定期类存款业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协议存款办理不够规范。2011年3月底,社保基金会与中行、浦发、交行、兴业四家银行达成固定利率存款协议,在央行加息后社保基金存款协议仍维持原商定利率;2012年3至4月间,社保基金会与中行、农行、民生三家银行达成固定利率存款协议,在央行6月降息后三家银行提出降息要求,社保基金会调低了中行60亿元、农行25亿元的5年期协议存款利率,致使利息收入减少1.65亿元;
(2)2013年,社保基金会对减持H股收入获得的港币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或结汇,因港币汇率下降导致港币存款汇兑损失9287.97万元;
(3)2013年,社保基金会基金财务部在研究拟定协议存款方案时,由于决策不当,造成少收利息380万元。
3.社保基金自营指数化投资的标的指数范围较窄,近年投资收益欠佳。近年来,A股市场结构日趋多元化,标的指数个数及开放式股票指数型公募基金产品市场规模均与社保基金会初始投资指数化产品时有较大差异,同时,社保基金会已具备通过购买市场上的指数化基金或通过委托投资等方式投资指数化产品的条件,但其仍以自营方式进行指数化投资。2010年到2013年,社保基金会自营指数化投资组合亏损共计69.53亿元,其中2013年亏损14.7亿元。此外,2013年底,社保基金会未按规定对6只禁售期满的转持股票计提准备,少确认减值损失103.02亿元。
(二)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
1.2013年,通过多报单位实有人数,多申领2013年度人员经费和2012年度绩效奖金共计124.42万元。
2.2013年,车辆运行费超预算支出24.70万元,占当年预算50.41%。
3.2013年,以职工福利费的名义,违规发放实物津贴补贴152.0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多申报人员经费和绩效奖金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据实申报预算;对车辆运行费超预算支出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在预算规模内使用资金;对违规发放实物津贴补贴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津贴补贴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社保基金会应研究构建面向市场、公开透明的信托贷款项目选择程序,提高投后管理水平,明确利率调整的权限、责任和流程,探索建立存款招标制度,逐步采取委托投资的方式进行指数化投资,并建立监管分离制度,设立统一的投资信息管理平台。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社保基金会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社保基金会向社会公告。
附表:1.社保基金会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社保基金会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海洋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海洋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及所属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中国极地研究中心(以下分别简称预报中心、卫星中心、极地办、极地中心)等16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海洋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海洋局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891 855.78万元,海洋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28 985.60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62 870.1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海洋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431 671.30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8.4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7 315.01万元,其中2013年13 560.7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713.59万元。上述问题对海洋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海洋局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其他财会制度的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至2013年,局本级为非预算单位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申报课题研究预算1500万元,其中2013年600万元。
2.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海洋减灾中心、卫星中心等9家单位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1911.79万元;所属中国海监总队、海洋减灾中心等4家单位超预算列支燃油费和飞行业务费等费用5606.66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局本级及所属海洋减灾中心等11家所属单位未经批准动用结余资金1771.82万元,用于其他工作和弥补基本支出等,其中2013年128.10万元;所属海洋出版社、卫星中心、预报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与项目无关支出1751.86万元,其中2013年717.31万元。
4.2013年,所属卫星中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采购143.27万元;未经批准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涉及金额3030万元。
5.出国(境)费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2年,局本级组织的跨部门“赴南极长城站考察慰问司长团”批复出境时间为11天,实际行程13天,其中6天在法国和智利(含2天转机时间);
(2)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极地办超预算列支出国(境)费用365.17万元,并向所属极地中心摊派9.01万元;局本级和所属卫星中心超标准列支出国(境)费12.09万元。
6.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极地中心、第二海洋研究所等4家单位超预算支出公车运行费163.25万元;
(2)2002年至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东海分局、国家深海基地管理中心长期无偿占用其他单位汽车16辆,局本级向所属单位及下属企业摊派公车运行费82.24万元,其中2013年10.68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卫星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以长期租车的形式配备一般公务用车4辆,共计发生租车费49.35万元,其中卫星中心租用车辆超过规定标准;
(4)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向局本级虚报多领车辆维修费及管理费50.92万元。
7.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局本级超预算列支会议费149.49万元、超标准列支会议费139.83万元,向3家所属单位摊派会议费118.65万元;
(2)2013年,所属信息中心和极地中心有48个会议(涉及金额236.46万元)未在定点饭店召开,其中20个会议(涉及金额50.59万元)是在五星级宾馆召开的;
(3)2013年,局本级和部分所属单位向机关服务中心支付会议室使用费和服务费276.48万元,其中197.63万元被用于弥补机关服务中心经费等支出;
(4)2012年至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卫星中心使用虚假票据,在会议费中报销无关餐费、房费和公务接待等支出共计25.52万元,其中2013年21.3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至2013年,所属预报中心账外存放广告收入510.61万元,其中2013年175.61万元;支出456.92万元,其中发放津补贴392.19万元。
2.2010年至2013年,海洋局主管的中国太平洋学会在海洋出版社财务账中核算其收入200万元、支出121.5万元,其中2013年55万元和20万元。
3.2013年,所属北海分局以其下属青岛环海海洋工程勘察研究院名义对外签订横向项目合同,将项目收入400万元转移至该研究院。
4.2011年至2013年,所属预报中心向其下属公司转移事业收入3064.46万元(其中2013年910万元),并在该公司为中心员工发放津补贴1572.33万元(其中2013年560.34万元)。
5.2012年12月至2013年,所属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办公室自行提高标准发放津补贴24.67万元,其中2013年22.77万元。
6.2013年,所属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和机关服务中心违规收取咨询、服务费479.12万元。
7.至2013年底,所属中国海监总队、预报中心、中国海洋报社等6家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2960.07万元;所属中国海监总队和北海分局未及时办理2个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8.2008年至2013年,所属极地办1名员工在兼任极地办所属公司业务员和出纳期间,以其本人签字代全体员工领取工资的方式,从公司财务套取现金74.66万元。
此外,2013年,局本级和3家所属单位使用财政资金291.58万元租用的办公用房闲置9个月。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为非预算单位安排预算问题,要求对已安排至非预算单位的财政资金加强监管,严格考核科研成果,今后严格编制预算;对调剂使用资金和未按规定上报结余资金问题,要求加强预算监管,严格执行预算,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对扩大开支范围问题,要求归还原资金渠道;对虚报费用问题,要求退回多收取费用;对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实施招标,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管理;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问题,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执行预算和标准,控制支出规模;对摊派出国费、会议费和公车运行费问题,要求今后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摊派费用;对长期无偿借用或占用车辆问题,要求立即清退;对未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以会议费名义弥补机关食堂经费不足和虚列会议费支出问题,要求今后加强会议费支出管理,按照实际服务成本结算会议室管理服务费用;对账外资金问题,要求清理账外资金并收回余额;对向所属公司转移收入、发放津补贴问题,要求将转移的收入进行清理并收回余额,规范津补贴发放渠道;对自行提高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要求清理并停止发放;对违规收费问题,要求停止收费;对资产未及时登记和反映问题,要求登记相应资产;对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开展决算;对涉嫌冒领工资问题,要求进一步调查,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资金闲置浪费问题,要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海洋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和财务监管,完善“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切实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海洋局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采取措施对扩大开支范围、虚报车辆维修费和管理费、超预算开支出国(境)费等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海洋局向社会公告。
附表:1.海洋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海洋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民航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民航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空中交通管理局、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民用航空医学中心(以下分别简称空管局、航科院、医学中心)等8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航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航局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322 017.32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民航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 205 484.1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 116 533.18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民航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1 645 730.75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0.88%。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92 407.21万元,其中2013年68 122.0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3 768.40万元。上述问题对民航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民航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民航局未经财政部批准调整预算,少批复空管系统基本支出预算31 213万元。
2.2009年至2013年,所属航科院、空管局、民航总医院、机关服务局未经批准自行调剂预算、扩大开支范围3360.19万元,其中2013年1150.9万元。
3.2012年至2013年,所属中国民航报社和机关服务局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邀标,采购货物、服务或工程,涉及金额2029.6万元,其中2013年1800.62万元。
4.2013年,所属清算中心旅游发展基金手续费收入149.44万元未编入预算。
5.2009年和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空管局5个基建项目在初步设计未获得批复的情况下,向财政部申领政府性基金预算34 440万元,其中2013年12 600万元。
6.2013年,所属空管局以拨作支财政资金35 491.51万元,截至2013年底,实际支出16 312.91万元,其余结存在下属地区空管局等单位的实有资金账户。
7.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空管局的18个出国(境)团组超出规定人数;113个出国(境)团组境外停留时间超过规定标准;
(2)2013年,所属医学中心和航科院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119.78万元;
(3)2013年,将办理出国护照、签证等工作委托给所属机关服务局下属的民航局国际合作服务中心,该中心自定标准违规收取代办费166.24万元。
8.公务用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3年,局本级占用所属单位公务用车13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客车2辆;所属空管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34辆,其中2辆为当年未执行政府采购的超标车辆;
(2)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医学中心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63.70万元;
(3)截至2013年底,局本级50辆公务用车未在本级固定资产账上反映,而是计列在下属单位固定资产账上,涉及金额1427.74万元;另有1辆执法执勤用车未在固定资产账上反映;3辆已报废执法执勤用车未作销账处理,涉及金额118.69万元。
9.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2年,局本级1个二类会议超出规定人数100人;2013年,所属航科院超预算列支会议费91.03万元,1个三类会议的会期超出规定2天;
(2)2012年和2013年,局本级向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摊派会议费9.65万元,其中2013年3.85万元;
(3)2011年和2013年,局本级和所属空管局的5个会议虚列支出套取资金12.57万元存放在酒店,其中2013年11.47万元。
此外,局本级2013年年初预算中有53.12亿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实施单位,4个项目未编制项目申报文本。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所属空管局以职工疗养名义,通过旅行社安排178名在职职工旅游,支出142.4万元;空管局、中国民航报社、东北空中交通管理局、信息中心、机关服务局、航科院、医学中心发放中秋、国庆过节费和物品等支出共计845.5万元。
2.2013年,所属航科院以材料采购名义支付合作企业科研费用867万元。
3.2011年至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等3家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取得房租收入10 582.64万元,其中2013年4601.23万元。
4.2011年,所属民航数据公司和深圳空管实业公司未经资产评估,将持有的股权50万元转让给个人。
5.2013年,民航局违规批复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空管工程6250平方米的综合业务楼初步设计,涉及投资3094万元,其中5111平方米是“搭车”建设的办公楼;所属民航局四川监管局违规开工建设办公用房3250平方米,涉及投资1563万元。以上两个项目和南京吴圩国际机场空管工程初步设计中,均存在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问题。
6.截至2014年3月,所属空管局1处办公楼由于长期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闲置19个月,2012年至2013年已支付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蒸汽费175.57万元,其中2013年42.66万元。
7.至2013年底,所属空管局未及时将基本建设项目结余589.48万元上缴国库;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未将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331.31万元上缴国库。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违规调减所属单位预算、未经批准调剂使用预算资金以及扩大支出开支范围等问题,要求严格按财政部批复下达预算,并按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对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问题,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少编收入预算问题,要求增强预算编制完整性,将取得的各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对初步设计未获批复即申报项目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以拨作支问题,要求严格管理,禁止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实体资金账户拨款;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预算支出,对车辆进行清查盘点;对违规组织公款旅游、发放过节费等问题,要求严格遵守中央规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以材料采购名义支付科研合作经费问题,要求按照真实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对未经批准出租房屋问题,要求补办手续;对资金损失浪费、未经评估转让国有股份、违规审批办公用房初步设计和资产闲置等问题,要求加强基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对应缴未缴基本建设项目结余和资产出租处置收入问题,要求上缴国库。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航局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切实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并强化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民航局在审计前认真开展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民航局高度重视,认真进行了整改。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已将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331.31万元收入上缴国库;中国民航报社已经将发放的购物卡折价45.7万元清退;局本级及相关所属单位已经将在酒店挂账资金12.57万元全部收回;四川监管局已出具书面承诺,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腾出的办公用房作为高原藏区紧急运输、维稳处理突发事件的技术业务用房。具体整改结果由民航局向社会公告。
附表:1.民航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2.民航局2013年度重点审计单位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
邮政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5月至7月,审计署对邮政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发展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邮政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3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邮政局本级和此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财务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不断健全相关内部管理规定,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邮政局2007年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实行政企分开时,局本级及所属31个邮政管理局收到邮政集团划转的人员经费、开办费、建设资金和监管费等补贴合计4.48亿元,至2012年底,从中安排支出共计3.74亿元,未纳入部门预算。
2.2012年,局本级以“普遍服务监督和特殊服务监督”等15个项目名义“打捆”申报预算8075.36万元,未细化到具体项目。执行中,实际细化安排用于236个项目支出7899.26万元。
3.至2012年底,邮政局一直未将所属事业单位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和机关服务中心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
4.2010年,局本级未经批准将本级办公楼空调系统改造和屋顶防水翻修项目结余资金81.82万元,用于所属发展研究中心办公楼空调建设。
5.2012年,局本级未经批准在局办公楼配电室及地下室改造项目中列支不属于项目内容的会议室装修支出53.20万元。
6.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将预算共计1758.60万元的24个课题研究和信息化工程项目,委托给无独立研发能力的发展研究中心及其下属公司承担,其中合同额809万元的项目被再次委托给外部单位。
7.2007年至2012年,局本级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将财政资金安排的17个项目委托给北京国邮科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承担,合同额共计3738.75万元。
8.2010年至2012年,局本级安排发展研究中心及其下属公司课题研究和工程项目预算4082.04万元,由于预算安排不合理,实际支出3118.92万元,结余963.12万元(占预算的24%)。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2年,发展研究中心将办公用房购房款及装修工程款等应计入事业支出的费用1493.55万元,列作了经营支出。
2.2011年,发展研究中心未经批准将464.04平方米办公用房出租,截至2012年底,收取租金共计12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执行中扩大支出范围等不规范问题,要求按照规定将各项收支纳入预算,并严格按规定编制和执行预算;对委托无独立研发能力的所属单位承担项目问题,要求加强对承担单位的审核监督;对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要求认真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预算安排不合理形成大量资金结余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强预算测算和申报管理工作;对将购买办公用房和装修费用列作经营支出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对未经批准出租办公用房问题,要求按程序报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邮政局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报工作,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对外委托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活动,强化预算实施全过程监管,提高预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邮政局在审计前开展了自查,并纠正了部分自查出的问题。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邮政局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邮政局2014年已将补贴资金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并将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和机关服务中心纳入预算编报范围;对未经批准出租办公用房问题,责成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6月底前予以收回。其他问题分别责成相关部门今后严格执行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邮政局向社会公告。
人民日报社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审计署对人民日报社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本级和所属《环球时报》社、《中国汽车报》社,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民日报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人民日报社2013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11 598.4万元,人民日报社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11 598.4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没有差异,具体情况见附表1。
本次审计人民日报社本级及所属单位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计97 200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7.1%。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339.46万元,其中2013年3711.86万元;其他财务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89.15万元。上述问题对人民日报社2013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日报社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和财务制度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截至2013年底,社本级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12辆,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49辆。
2.2013年,社本级1次会议安排在五星级酒店住宿,超标准支出住宿费6.88万元;4次接待外宾安排在五星级宾馆住宿,支出住宿费共计10.79万元;12次宴请外宾超标准支出6.47万元;8次因公出国(境)活动中超标准支出住宿费15.95万元。
3.2013年,社本级有34个会议未在定点饭店召开,支出费用共计27.24万元;2个会议列支与会议无关的支出23.78万元。此外,2012年,有2个会议虚列会议费10万元。
4.2010年以来,所属《环球时报》社和《中国汽车报》社未经批准自行扩大或改变3个项目的支出范围,涉及金额1907.22万元,其中2013年958.4万元。
5.2013年,社本级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当年政府采购实际支出2350.85万元。
6.2009年以来,社本级和所属《环球时报》社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自行购置价值659.89万元的电子设备,其中2013年41.11万元。
7.2012年和2013年,社本级和所属《中国汽车报》社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直接采购电子设备或服务涉及金额320.39万元,其中2013年270.39万元。
(二)其他财务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以来,社本级在报刊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新增部分的规划许可和建筑施工许可尚未办理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为通过银行贷款审查,要求设计单位编制虚假的初步设计概算。
2.2010年,社本级在管理费用中列支预提的大中修费用757.73万元,但至2013年底,该款项一直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造成多计支出。
3.所属《环球人物》杂志社将自身部分业务收支在下属公司核算,造成收支不实,如2010年,该社将取得的宣传收入260万元作为下属公司收入;2012年,该社为下属公司承担会议费171.4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审计发现相关涉嫌违法违纪事项,已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对超编制和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问题,要求尽快商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对虚列会议支出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并调整会计账目;对基本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对将部分业务收支在下属公司核算问题,要求尽快清理;对其他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日报社应加强预算编报和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三公经费”规定,健全出国费、会议费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日报社正在组织进行整改。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已制定完善了采购管理办法;对虚列会议支出问题,已全部收回资金;对多计支出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中国汽车报》社列支与项目无关费用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环球人物》杂志社将业务收支在下属公司核算的问题,已与下属公司补充签订协议,约定了代理方式、代理费率和结算办法。具体整改结果由人民日报社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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