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9月18日公布对于十一家日企因为垄断的行政处罚决定,其中株式会社不二越被免予处罚,因其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了重要证据,且停止了违法行为。在十一家之外的另一家日企日立汽车系统有限公司因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而直接下达了免除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3号--13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3号)--株式会社电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4号)--爱三工业株式会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5号)--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6号)--三叶株式会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7号)--矢崎总业株式会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8号)--古河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9号)--住友电气工业株式会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10号)--株式会社不二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11号)--日本精工株式会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12号)--NTN株式会社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改办价监处罚[2014]13号)--株式会社捷太格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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