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RSS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宏观

公积金提取重大突破:无需租金发票、税票

时间:2015-01-28 17:51:21  来源:全球金融网  作者:金莲
人民网官方微博今天发布,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文: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要准备的材料:一、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二、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三、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原文:
【[话筒]好消息!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发文: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人民日报)扩散!
 
【提取要准备啥材料?】①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②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③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人民日报)
 
欢迎关注全球金融网微信公众平台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宏观
· 新华社:去库存不能靠“打鸡血”一蹴而就
· 中央深改组会议:关键性改革举措要抓紧推出
· 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蔡英文讲话没有明确承
· 今年一季度大陆与台湾地区贸易额同比下降11.
·国务院任命张涛为央行副行长
聚焦
宏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