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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杨文辉:私募当适度监管和功能监管 涉及修改“证券法”

时间:2014-05-11 20:38:12  来源:全球金融网  作者:远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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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杨文辉今日在清华大学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表示,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培育私募市场”,将来私募监管将更多采用功能监管和“软法监管”,适监管贯穿全过程。
杨文辉表示,将抓紧制订私募基金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投资者相关制度。登记备案方面,目前已有1500家备案。
杨文辉介绍,一般基金基础的法律关系还是一个信托关系,为实现功能监管有几点,一是修改证券法,扩大证券的范围,重新审视法律对信托的理解,现在理解为信托公司做的信托业务,但实际上这个信托更主要的体现在委托人跟受托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界定。二是统一私募基金监管基本的业务规则、基本的标准,明确募集销售,宣传推荐,信息披露的要求。三是推进界定一个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的标准和保护制度。
杨文辉表示,私募将采用适度监管,而这一监管方式是贯穿全过程的。
他还称,现在私募准入没有行政许可,只是登记备案。对于私募基金现场检查,以问题风险为导向。
在监管方式方面,杨文辉还提出了“软法监管”,但“软法不是潜规则”。同时,他表示,私募监管是行业底线监管,包括诚信等行业底线。要建立一个适合私募的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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