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合规风控,牢牢守住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 ——基金业协会对14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2014年9月12日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郑州座谈会以来,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八条底线”的监管要求,加强合规管理,强化风控措施,全面提升资产管理业务防范风险能力,资产管理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7.95万亿元,基金管理公司专户业务规模2.15万亿元,基金子公司专户业务规模3.74万亿元。
在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会在备案管理和风险监测中发现部分公司仍然存在合规意识不强,风控措施薄弱,甚至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我会近日对14家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采取了自律管理措施。一是拟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7家公司暂停受理备案三个月,有关事先告知书已经下达。其中:东海证券、兴业全球、兴全睿众、首誉光控等4家公司的相关资管产品涉嫌违法违规被移送证监会进行调查;上银基金、瑞元资本等2家公司在郑州会议后设立杠杆超过十倍的资管产品;九泰基金在资管产品备案成立前开展投资运作。二是对存在运作不规范问题的2家公司予以书面警示,责令整改。其中:齐鲁证券部分资管产品存在对合作对象尽职调查不充分、对客户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情况;华创证券相关资管产品延迟备案三个月并不按要求向我会说明情况。三是对存在潜在风险的5家公司谈话提醒,责令自查。其中:长江财富在郑州会议前设立“嵌套型”资管产品放大杠杆倍数;财通基金、东海基金、银华基金、招商财富等4家公司多只参与定增业务的分级资管产品劣后级份额持有人为单一投资者。
我会强调,“八条底线”是行业的钢纪铁律,不得逾越,一旦触碰,必须严肃追责,严厉查处。今后,我会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行业的要求,一方面放开事前管制,优化备案流程,提高备案效率,做好备案服务,另一方面加强风险监测,提高现场检查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大查处力度,及时纠正风险苗头,快速打击违规问题,坚决惩治害群之马,形成以事中监测检查,事后查处为主的资产管理业务自律管理新机制。在查处违法违规时,我会将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对查处原因和措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示投资风险,不断完善以市场自我约束为主的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全行业要充分认识防控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的重要性,抓住发展机遇,珍惜行业声誉,自觉维护行业秩序,结合各自公司的实际情况,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筑牢 “八条底线”的护城河和防波堤,切实做到业务发展与合规风控并重,促进资产管理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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