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俊波:主动适应新常态 引领保险业实现新发展
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5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本质特征和运行规律,指明了经济工作的方向,保险业必须深入理解,主动适应,认识保险业的新变化,做好新时期的保险监管工作,引领保险业实现新发展。
项俊波指出,要主动适应行业发展从自身意愿向国家意志的转变。党中央国务院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对保险业提出了许多新要求,为保险业提供了进一步大发展的广阔平台。新国十条和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全方位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将引领保险业进入更高水平的快速发展通道。社会各界对保险业寄予很大期待,社会公众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将催生更深层次更广领域的保险需求。经济环境提供了良好条件和基础,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将对保险业发展产生强大的刺激和带动作用。我们必须担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保险业的使命与责任,更加奋发有为地推进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努力开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新局面。
项俊波指出,要主动适应监管方式从强调管制向放管结合的转变。保险资源配置将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资本实力雄厚、经营管理严密、风险防范到位、服务和效益好的保险公司将在市场竞争中胜出,偿付能力不足、经营管理不善、风险隐患严重的保险公司将从市场中退出,优胜劣汰、有盈有亏、市场分化,将在保险业体现得更明显,市场监管的难度更高。金融业的发展实践表明,越是放松对市场的管制,越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通过管住后端确保保险市场的安全稳健运行,给监管机构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迫切需要监管制度和流程的更新再造。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依法监管的要求更高。放管结合必须依法进行,迫切需要不断提升监管工作的法治水平。
项俊波指出,要主动适应竞争格局从分业经营向产业融合的转变。各种金融产品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交叉性金融产品越来越多,金融业的融合发展成为大势所趋。新国十条鼓励保险业参与健康、养老、安保等产业链整合,为保险业发展延伸了产业链条,拓展了新的业务领域。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各种产业都在按照互联网的特点进行重构,各种新兴业态正在不断涌现。在新的竞争格局面前,保险业必须发挥好自身的比较优势,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模式,着力巩固传统业务领域,积极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不断强化行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底蕴,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项俊波指出,要主动适应发展方式从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当前,要更多依靠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从资产和负债两端推动行业发展,让创新成为驱动发展新引擎。从负债端看,要把握消费需求升级带来的保险产品创新。国际经验表明,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1000美元至10000美元之间,保险业将会经历加速发展阶段。当前我国人均GDP已达7500美元,居民在医疗健康、养老、休闲娱乐以及个人财富保值增值等各方面的需求呈现出与传统业务不同的趋势。从资产端看,要把握新投资机会涌现带来的资产管理创新。未来的保险资产管理,将在投资领域、投资地域和投资工具方面实现更多突破。重大项目和新兴投资双轮驱动,保险资产全球配置稳步推进,多元化资产管理工具广泛应用,将促进保险资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项俊波指出,要主动适应风险因素从相对简单向错综复杂的转变。保险监管放开管制和推进市场化,对风险的跟踪监测、预防处置等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过去一段时间一些短期业务较快发展,未来可能面临资金调拨不到位、客户投诉处理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个别公司可能产生现金流风险,满期给付和非正常退保风险需要高度重视。经济金融领域的风险变化将更加直接地影响保险资金运用。经济去杠杆化必然导致信用风险加大,固定收益类投资的风险隐患将显著增加。地方政府进行债务甄别工作,导致地方融资平台风险变数加大。近一个时期,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和我国资本市场波动性增大,保险投资也面临一定挑战,资金运用风险也在积累。保险与实体经济、与其他金融业的接触面和渗透度大幅提高,来自宏观经济运行和其他金融市场的风险因素,可能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交叉传递,对保险业造成影响。部分保险机构内控不严、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部分地区、部分领域保险案件多发,行业防范违法犯罪风险的压力日益加大。网络信息技术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风险隐患和负面影响,保险业要将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防范摆到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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