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在开展委托股票投资业务时,资产配置计划不明确,资金运作不规范。根据《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60号)等相关规定,我会决定暂停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委托股票投资业务,并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推动保险机构完善内控体系,建立明确的资产配置计划,提升资产配置能力,防范投资运作风险。
关于暂停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委托股票投资业务的通知
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股票投资业务存在短期频繁大量炒作上市公司股票现象,不符合《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2〕60号)中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委托投资,应当具有明确的资产配置计划,资金运作透明规范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你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一、即日起暂停你公司委托股票投资业务。
二、你公司应当切实整改。整改期间,你公司应进一步完善股票投资运作机制,制定并严格遵守资产配置计划;强化风险意识,确保风险管控机制有效执行。
三、经整改后,你公司应当重新向我会提交整改报告,经我会评估后方可恢复委托股票投资业务。
中国保监会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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