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卡塔尔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8亿里亚尔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同日,双方签署了在多哈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同意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地区扩大到卡塔尔,初期投资额度为300亿元人民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与卡塔尔中央银行关于在多哈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多哈分行担任多哈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上述安排标志着中卡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卡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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