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运行总体平稳 价格改革向纵深迈进
来源: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子站
今年上半年,价格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CPI)平均涨幅为2.1%,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平均跌幅为3.9%,均处于合理区间。价格改革向纵深迈进,价格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亮点。后期价格运行的外部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性仍然较强。
一、价格运行总体平稳,CPI先扬后抑,PPI逐月收窄
上半年价格运行的特点较为突出,可以概括为5句话:CPI涨幅先扬后抑、PPI降幅逐月收窄、影响因素高度集中、区域走势明显分化,处于国际偏低水平。
(一)CPI涨幅先扬后抑。1—6月份,CPI同比上涨2.1%,涨幅比去年同期扩大0.8个百分点。各月涨幅分别为1.8%、2.3%、2.3%、2.3%、2.0%、1.9%,呈先扬后抑走势。特别是2—4月连续3个月CPI涨幅均为2.3%,为过去24个月的最大涨幅。
(二)PPI降幅逐月收窄。1—6月份平均,PPI同比下降3.9%,跌幅比去年缩小0.7个百分点。各月跌幅分别为5.3%、4.9%、4.3%、3.4%、2.8%、2.6%,跌幅逐月收窄,呈现出较强的回稳势头。
(三)影响因素高度集中。1—6月份,剔除食品和能源的CPI(通常称为核心CPI)同比上涨1.5%,涨幅仍比去年下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从CPI看,猪肉和蔬菜是本轮CPI涨跌的最大推动力,猪肉、蔬菜价格涨幅一度超过30%,而其他品种涨幅不大,除食品烟酒外,CPI构成中的其他7大类项目价格五涨一降一平,涨跌幅均在0.3%以内。从PPI看,主要受石油、钢铁等少数能源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影响,PPI降幅逐月收窄,但其他大多数工业品价格仍在低位徘徊。
(四)区域走势明显分化。从36个大中城市消费价格指数看,1—6月,上海、福州、南京、广州、深圳、青岛、杭州等东部沿海城市CPI涨幅高于全国平均,其中上海CPI涨幅达到3.1%,领涨全国;太原、银川、呼和浩特、乌鲁木齐等中西部城市CPI低于全国平均,其中太原、银川两市CPI涨幅不足1%。从31个省(区、市)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看,1—6月,东部地区的广东、福建、上海PPI同比跌幅分别为2%、2.5%和2.7%,明显低于全国3.9%的跌幅;而中西部地区的山西、新疆、甘肃、黑龙江PPI同比跌幅分别高达11.9%、11.3%、10.8%和9.1%,表明经济调整压力、困难和风险仍然主要在“原”字头、“初”字号行业集中的地区。
(五)价格涨幅处于国际偏低水平。我国价格总水平走势与全球主要经济体基本一致,涨幅高于美欧日等发达经济体,大幅低于印俄巴等新兴经济体。1—5月平均,美国、欧元区、日本、韩国等发达经济体CPI涨幅分别为1.1%、0%、0.2%、1%,明显低于我国;PPI降幅分别为1.7%、3.9%、3.9%、3.2%,降幅与我国大体相当,显示工业领域通缩压力是一个全球性问题。而印度、俄罗斯、巴西、南非等其他新兴经济体通货膨胀较为严重,1—5月平均,上述国家CPI涨幅分别为5.4%、8%、9.8%、6.4%,大幅高于我国,特别是印度经济高增长伴随了较高通胀,俄罗斯和巴西更是处于经济负增长、物价大幅上涨的“艰难时期”。从以上对比情况看,我国价格运行较为平稳,相较于经济较高增速而言,价格涨幅处于国际偏低水平。
二、价格改革向纵深迈进,价格调控监管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紧紧围绕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引领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精神,稳步推进价格改革,加强形势研判和价格调控,完善制度法规,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主要包括4个方面。
(一)稳步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一是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步伐加快。在蒙西、深圳和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宁夏5省区先期试点后,新增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12个省级电网和华北区域电网,试点范围覆盖全国近三分之二省份。二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平稳推出。经国务院同意,4部门联合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意见》,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作出全面部署。三是铁路客运价格市场化改革平稳推进。高铁动车组、普通旅客列车软座软卧票价由企业依法自主制定。四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入实施。综合改革的意见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各地正在有序落实。同时,组织开展了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铁路货运价格改革、农产品目标价格试点等政策后评估,为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提供重要参考。
(二)积极推进实体经济“降成本”行动。积极做好降价控费工作,实施煤电联动,大幅降低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工商业电价,完善两部制电价用户基本电价执行方式,合计减轻工商企业负担约1500亿元。免收中欧班列的出入境环节口岸服务费,大幅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率、征信服务收费标准,每年可减少用户支出近80亿元。指导地方公布涉企、涉进出口、涉行政审批前置经营服务收费“三项目录清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减少60%以上,地方涉企收费减负金额超过340亿元。
(三)认真开展价格监测分析调控。加强对通货紧缩风险、生猪蔬菜价格走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交通运输市场运行情况等重大价格问题研究,向国务院提供高质量的专题分析报告。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分析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新时期的工作定位和目标任务。适时发布生猪市场价格预警信息,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冻猪肉出库,稳定市场预期。研究完善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灾区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监管,全力做好灾区保供稳价安民工作。合理制定2016年稻谷最低收购价,及时发布2016年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水平,合理引导农民种植。
(四)持续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向社会集中公布了新修订的中央、地方定价目录。全面清理1978年以来价格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近2000件被废止。印发《关于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工作的意见》,发布新的中央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天然气管道运输、铁路普通旅客运输、麻醉和精神药品等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正在加快制定。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重新核发中央5个部门的收费标准。
三、影响后期价格走势的因素错综复杂,下半年价格运行不确定性仍然较强
展望下半年,经济基本面没有出现显著变化,价格运行也将保持基本稳定,可以实现年初确定的3%左右的预期调控目标。
从宏观经济看,世界经济疲软的外部环境短期不会有大的改变。国内经济正处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需求疲弱的状况一时难有大的改观。
从货币环境看,英国“脱欧”使得包括大宗商品在内的资产和价格波动风险增加,英镑和欧元面临贬值压力,美元被迫走强,使得以美元计价的大宗商品价格承压。国内尽管新增社会融资规模创历史新高,但大量货币并未进入实体经济,新增融资很大部分用于偿还债务,社会资金主要进入金融属性强的部分商品。
从市场层面看,多数商品供过于求,价格不太可能全面上涨。农产品价格存在下行压力。生猪价格可能小幅波动,粮食价格总体偏弱运行,蔬菜价格季节性波动。工业品价格将低位波动。下半年原油平均价格水平可能高于上半年,铁矿石价格将震荡回调,国内钢材价格总体将呈小幅波动态势,煤炭价格将继续弱势运行。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和翘尾弱化等因素,预计下半年价格总体呈稳中偏弱态势,CPI平均涨幅略低于上半年,PPI降幅继续收窄。
下半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抓住价格平稳运行的契机,积极探索经济新常态下价格工作新思路,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加强价格调控,强化价格监管,优化价格服务,进一步提升价格工作水平,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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