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财网副总裁徐展勤12月2日出席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办的“2015年中国小额信贷高峰论坛 ”并发言,以下为他的演讲实录:
徐展勤:各位嘉宾上午好,我今天发言的题目是中美互联网金融及P2P的比较与借鉴。我从五个方面进行介绍,第一中美互联网金融的历史发展,第二是中美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第三中美P2P行业生态体系,还有商业模式,最后是国内P2P发展建议。
今年9月份我有幸跟中国小贷联盟团队的成员一块去美国的西部硅谷进行了考察,待了七天考察一下谷歌等一些机构,对美国西部的金融有了粗显得一些看法,供大家分享和交流。美国跟中国的比较,它是一个传统金融特别发达,大家都知道华尔街金融,美国金融法规比较完善,金融产品工业比较充分,利率是市场化的,而且对社会信用和评估体系比较健全,相对于中国,中国因为是改革开放才几十年,中国的传统金融并没有完全放开,也没有充分竞争,金融供给是不足的,利率管制,但是这两个国家虽然传统不一样,一个历史结点上两个国家走到一起,08年美国发生了金融危机,大家知道次贷危机,雷曼兄弟倒下,美国金融危机对世界影响非常大,而我们在去美国考察的时候,美国他们也是有一个机会在金融危机之后,小微企业还有中小、自然人、个人他们都无法跟传统银行贷上款,中国的P2P互联网金融这块并没有落后,跟美国晚个一两年,美国到08年之后发展,中国第一家P2P上海拍拍贷号称第一家,李克强总理提出来一个深化改革,要进行金融创新,还有一个普惠金融的政策,在这个政策之下迎来了中国大发展的时期。美国的互联网尽管进程,在2006年美国的第一家P2P营业机构营业了,叫Prosper,金融危机美国政府对Prosper发出了停业整顿的禁令,之后出了一个法案,对这个部门,有权对他们进行监管。2012年美国关于创业企业融资法案,法案出来以后对P2P分类监管,一个是证券、经济商、还有集资门户网站之间,美国这几年历程大致是这样走过来的。
大家再一看看中国的情况,再细说一下美国的监管机构,美国(英文)主要是证券经济委员会,历史很长了,1933连,美国是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还有关于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及集资法案,中国没有落后,中国在去年前年关于金融消费者这个概念也在立法上进行了修改,把金融消费者列入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的范围。
我们去美国考察的时候,美国这些执法机构里头有个联邦贸易委员会,我看了一下他的职能,和中国的公安部及北京市公安局经侦局有点像,对一些网商银行平台欺诈、诈骗他们展开调查美国还有从安保公司,对P2P平台的业务进行一些业务,还有美国联邦储备局,是对互联网金融P2P平台和洗钱行为进行调查,就跟中国的人民银行很像。
下面说到中国监管的演进以及P2P历史的演进,首次政府出台的一个文件,在08年8月银监会出台了一个关于人人贷通知,正式浮出水面,把P2P这个行业政府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关注,2013年九部委处置非法集资部联席会议上,也是把互联网金融P2P这个行业做出了一个会议的精神,原则性的东西出来。其实里程碑是在2015年叫7·18,央行十部委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规格非常高,国内第一次以十部委指导意见,国家制定了一个监管的原则,还有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紧随其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意见》,首先对民间借贷进行了范围的鉴定,突破了中国几十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最早的贷款通则央行的东西已经突破了,什么范围属于民间借贷,主体包括哪些,利率是什么,主体突破个人到对个人,法人也可以成为民间借贷的团体,这个司法解释有了区分,这个司法解释也是个里程碑的事件,对于中国的民间借贷也是一个质的飞跃,还有政策法律上的支持。
下面这个图很有意思,我和我的同事昨天晚上辛苦把美国的图翻译过来,美国P2P行业生态圈和生态体系,大家看左端是投资人,右端是借款人,美国生态圈跟中国有相似也有不相似的地方,左边是投资人,美国跟中国投资人,有个人的,零散的投资人,但是跟中国不一样,美国大量投资人是机构投资人,上边有基金、银行、保险公司、养老金还有政府的基金,美国互联网机构P2P投资人大多数是机构投资人,跟中国不一样。大家再往中间看,美国的生态圈子里有很多围绕平台,蓝色的区域那是美国的P2P平台,我是以ledclub为例子,类似于中国的网贷之家,是专门在美国做P2P行业的评级,但是比咱们多了些功能,帮助机构投资人投资。还有服务机构,还有风险管理、评估、托管、管理人、贷款服务机构,中国贷款机构,还有小贷公司、担保公司都参与了,另外在平台服务的机构,比如说软件供应商,做平台软件的,银行业参与,信用数据机构,他们的信用数据对外开放,比中国的环境要好一些。还有营销宣传机构,剩下的右边是借款人,美国的P2P互联网生态圈大致是这样的。
我再介绍一下中国的生态圈,通过两个国家比较,我得到的结果,美国生态圈比中国更健全一些,它的服务机构更完整一些,大家看一下中国的生态圈,这个图是中国P2P的生态体系,中间蓝色是一个P2P的机构,比如在中国像人人贷,比较有代表性的,中国数字统计,P2P已经有两千多家,各种模式都不太一样,大致生态圈就是这样,也有这个软件服务商,还有第三方支付公司、网络营销公司,现在银行公司,也在参与到生态圈。投资人这端,在美国投资人,美国刚才讲大量机构,但中国现在投资人都是自然人,咱们叫P2P,咱们的P就是个人,最后我注意到司法解释还有央行的十部委,把个人改成个体,所以说在主体上我估计会有一些拓展,以前的P指的是个人,在中国现在投资人都是个人。借款人在中国主要是自然人也有,个人也有,企业也有,小微企业多一些,在中国的生态圈大致是这个图。
再介绍国商业模式,这个图是美国的图,昨天也让我的同事做了一下翻译。刚才生态圈我也讲到了,刚才那个图又细化了一些,美国的投资人,中间是lendingclub,下端是借款人,lendingclub它有个网络银行,参与了这个交易,这是我们当时考察的时候在斯坦福大学的照片,这个图是中国的模式,中国的P2P行业有这么多的产品类型,大家可以看一下。
最后关于对比中美两互联网金融P2P行业的差别,对于中国行业发展的建议。第一我觉得这回十部委意见明确了创新监管、依法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第一我希望十部委意见出来以后要明确细化一些细则出来,对于P2P平台的法律地位进行一个确认,尤其他主要是法律确认关系对投资者协议的保护,有了法律地位可以更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保护。剩下是分类监管,最后希望再更细化一下法规的完善,如果还有一些其他的服务,比如说个人信息的保护,在线抵押登记,在线公正,还有保护消费者其他隐私相关的法则的出台吧,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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