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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金融实行优惠的财税、呆账核销、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比等政策

时间:2014-04-23 14:54:58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原标题: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李克强作重要批示

 
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
李克强作重要批示 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22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新华社记者 饶爱民 摄
    4月2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三农’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对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要从‘三农’发展的要求出发,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和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好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制度,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机制。涉农金融机构要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下‘沉’经营重心,不脱农、多惠农,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把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有的放矢,综合施策,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马凯强调,当前做好农村金融服务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的优势和商业银行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领域,形成支持“三农”的合力。二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对“三农”的信贷只能增加、不能减少,重点投向粮食生产、现代农业、农业科技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三是积极鼓励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农村普惠金融,促进基础金融服务向行政村覆盖延伸。四是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建立农业大灾保险制度,丰富农业保险产品。五是改善农村金融环境,保护农村金融消费者权益,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六是对农村金融实行优惠的财税、呆账核销、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比等政策。
    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及部分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同志在会议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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