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8
来源:东方圣城网
东方圣城网讯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虽然中央、省、市都出台文件引导、鼓励进行大胆尝试,但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跟上。现在好了,金乡县供销社总社出台了管理办法,为指引我们的资金互助社安全行驶安装了'导航仪', 改变了资金互助合作社业务上没人指导,管理上处于真空的状态。"金乡供销京信有机大蒜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杨建强说。
目前,金乡县供销合作总社已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社三家。为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其组织和行为,保障资金互助社健康有序运行,加促发展步入快车道,县供销总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发[2009]40号、鲁政发[2010]31号文件精神,参照有关法律、法规,于9月6日研究出台了《金乡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社管理办法(试行)》(供社字[2013]20号),要求资金互助社接受县供销总社的统一指导、管理和监督。
县供销总社主任奚永平说,我们引导扶持资金互助社发展,主要针予以下考虑,一方面它本身就是农民自己的银行,更接近农户,可以满足被商业性金融机构排斥的农户的贷款需求,帮助农民发家致富。目前三家资金互助社自成立以来运转较好,已累计吸纳社员互助资金525万元,发放贷款286万元,有效解决了农村发展受资金制约的瓶颈;另一方面资金互助社的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如何规避风险十分重要,我们研究出台试行管理办法,就是要最大限度地降低金融风险,规范资金运作,保障社员利益,让其在正规、信用的空间里发挥正能量。(通讯员 杨涛 杜景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