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
很高兴参加本次两岸及香港《经济日报》财经高峰论坛。今天,我想谈谈两岸及香港资本市场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有关情况,与大家交流和讨论。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总体要求,中国证监会不断提升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稳步推进对外开放,并积极从港澳台先行先试。
一、两岸资本市场在ECFA框架下不断扩大和深化交流与合作
近年来,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形势下,中国证监会积极参与ECFA的商签和实施,两岸资本市场在ECFA框架下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重大进展。
我们积极落实ECFA早收中的有关承诺,对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申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积极给予便利。截至2014年3月底,已有28家台资机构获得QFII资格;其中,有27家台资机构已获得QFII投资额度,合计38.7亿美元。有关措施为台资长期资金进入大陆资本市场提供了便利。此外,截至目前,已有4家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参股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有15家台资证券公司在大陆设立了28个代表处,20家台资企业在大陆A股市场上市。
2013年1月,两岸首次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成功举行,双方就进一步加强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机制、共同推动两岸资本市场资金双向流动及机构准入达成了广泛共识。有关成果已写入2013年6月签署的《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大陆证券期货领域对台开放的主要承诺包括:允许台资金融机构以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方式(RQFII)投资大陆资本市场;为台资证券公司申请大陆QFII资格进一步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台资金融机构在合资证券、基金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以及扩大业务范围等。大陆资本市场在对台进一步扩大开放方面取得了新的重要进展。
在两岸资本市场交流方面,两岸证券期货领域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信息交流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互访、研讨等交流活动逐年增多,业务交流的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今年4月,我们还邀请了台湾证券交易所的同仁到大陆介绍台湾证券市场的发行上市制度,为我们制订股票发行注册制实施方案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两岸资本市场日益密切的交流与合作,有力促进了两岸资本市场的良性互动与互利共赢。
二、进一步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紧密合作关系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在CEPA 框架下推出一系列加强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的政策与措施,推动两地资本市场的交流与合作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今年4月10日,李克强总理在博鳌亚洲论坛开幕式演讲中提出,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即沪港通),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随后,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以及两地结算公司开展沪港通试点。沪港通是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所技术系统之间建立连接,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经由特设的技术连接买卖对方交易所挂牌的股票。这一机制的特点是,在原则上不改变现有规则和法律以及投资者习惯的前提下,实现了买卖对方的股票。沪港通是内地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探索,为境外投资者投资A股市场提供了便利,有利于改善A股市场估值;有利于支持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及发展成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有利于推进人民币在资本项下的可兑换;有利于增强两地资本市场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产生“1+1>2”的整体效应。
我们积极推动内地与香港实现基金产品互认。有关内容已纳入2013年8月两地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十》。两地基金互认是内地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又一重要体现。有利于香港发展成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有利于内地实现投资的自由化和便利化,满足内地居民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目前,两地相关机构已就基金互认达成共识,将在相关法规和批准程序完成后实施。
我们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企业赴港上市。香港是内地企业境外上市的首选市场。截至目前,内地企业在境外市场上市有190家,筹资总额2110亿美元;其中,在香港市场上市的有187家,共筹资2109亿美元。此外,还有约500家小红筹公司。截至2014年3月底,中国内地企业(包括H股、红筹股、内地民营企业)市值占港股总市值达56%,成交金额占总交易额为71%。我们将进一步简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支持境内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赴港上市。
我们进一步为香港长期资金进入内地资本市场提供便利,积极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范围,降低QFII资格要求。RQFII拓宽了香港人民币投资渠道。目前,香港的RQFII总投资额度已达到27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4年4月11日,共有71家香港机构经我会批准获得RQFII资格,累计获批投资额度为1975亿元人民币;有46家香港机构获批QFII资格,累计获批投资额度为81.32亿美元。目前,所有QFII和RQFII合计持股市值约占A股流通总市值的1.6%,今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我们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金融机构在内地参股设立合资证券、基金管理公司。在《CEPA补充协议十》,我们进一步提高了港资机构在合资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以及扩大业务范围。另一方面,我们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证券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并通过香港“走出去”,进一步向境外其他市场发展。截至2014年3月底,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的内地证券公司有23家;基金管理公司有22家;期货公司有6家。我们还将继续研究深化内地与香港商品期货市场合作的路径和方式,支持内地期货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进一步加强合作。
女士们,先生们:
两岸及香港经济的开放与融合,为两岸三地资本市场的合作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今后,中国证监会将与台湾和香港地区的相关部门和机构继续保持良好的沟通,在政策协调、监管与执法合作、信息和人员交流等方面紧密合作,共同促进两岸三地资本市场的优势互补与共同发展。
预祝论坛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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