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公报
2016年4月14-15日,美国华盛顿
1.自2月上海会议以来,全球经济继续复苏,金融市场基本恢复到今年年初以前的水平。但是,增长依然温和且不均衡,全球经济前景持续面临较多下行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金融市场持续波动,大宗商品出口国面临挑战和低通胀。地缘政治冲突、恐怖主义、难民流动以及英国可能脱离欧盟的冲击也使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化。
2.我们欢迎一些G20成员所采取的支持增长和稳定市场的政策行动。我们重申我们的承诺,将各自以及共同使用所有政策工具,包括货币、财政和结构性改革政策,以增强信心和促进增长。货币政策将继续支持经济活动,保持价格稳定,与中央银行的职责保持一致,但仅靠货币政策不能实现平衡增长。我们财政战略的目标是提振经济,我们将灵活实施财政政策,以促进增长、创造就业和提振市场信心,同时增强经济韧性,并确保债务占GDP的比重保持在可持续水平。我们也将实施更为增长友好型的税收政策和公共支出,包括优先支持高质量的投资。此外,我们将继续研究G20在必要时可能采取的适合各国国情的政策措施,以支持增长和应对潜在风险。我们重申,汇率的过度波动和无序调整会影响经济和金融稳定。我们将就外汇市场密切讨论沟通。我们重申此前的汇率承诺,包括将避免竞争性贬值和不以竞争性目的来盯住汇率。我们将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我们将仔细制定、清晰沟通我们在宏观经济和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政策行为,以减少政策的不确定性,减少负面溢出效应,并增加透明度。
3.在经合组织(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其他国际组织的支持下,我们在强化结构性改革议程方面取得了切实进展。我们确定了改革的优先领域并达成一致意见。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在今年7月前进一步制定并通过一套指导原则,作为国别改革行动的参考指南。改革的优先领域和指导原则将以灵活的方式加以实施,使各国能够照顾到本国具体国情,我们将从中受益。我们期待看到并在今年7月的会议上核准一套指标体系建议,用于帮助监测和评估我们在结构性改革及挑战方面所做的努力及取得的进展,并考虑到国情的多样性。我们就合并投资战略与增长战略的方法达成共识,并将继续致力于有效、及时地落实增长战略。我们正在通过强化的同行审议等方式,审议和更新增长战略中的结构性改革和宏观经济政策,以确保其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条件,并与布里斯班峰会制定的共同增长目标保持一致。我们将进一步探讨重振全球贸易、提升高质量投资和推动创新的措施,使之成为增长的动力。我们将继续致力于增强包容性并减少过度的全球失衡。
4.我们重申对推进投资议程的承诺,并将重点关注基础设施发展,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我们鼓励多边开发银行实施优化其资产负债表的行动计划,并共同采取行动,制定支持高质量项目的量化目标,并支持包括撬动私人部门资金在内的基础设施投资。我们期待就启动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开展进一步工作,以增强基础设施计划(包括区域层面的计划)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我们将制定一项政策建议指南文件,以促进基础设施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工具多元化。我们欢迎并支持有效落实G20/OECD公司治理和中小企业融资原则以及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并将以其作为指导。我们欢迎全球基础设施中心(GIH)提交的知识共享报告。
5.我们正在采取行动继续增强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性和韧性。我们支持进一步加强以IMF为核心的全球金融安全网的工作,包括促进IMF和区域融资安排之间更为有效的合作。我们也支持改善IMF工具的工作。我们重申,我们承诺支持一个强劲、以份额为基础、资源充足的IMF。我们期待2017年年会前完成第15次份额总检查,包括形成一个新的份额公式。我们重申,份额调整应提高有活力的经济体的份额占比,以反映其在世界经济中的相对地位,因此可能的结果是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份额占比整体提高。我们期待世界银行按照达成一致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实施股份审议的成果。为提高主权债重组过程的有序性、及时性和可预见性,我们正在努力促进官方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对话,推动将加强的合同条款纳入主权债券中。我们欢迎阿根廷结束长达十年的债务争端,并重返国际资本市场。在IMF、国际清算银行(BIS)、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和OECD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资本流动及其波动所带来风险的监测和分析。我们欢迎IMF正在进行的对各国应对资本流动的国别经验和政策开展评估及发现新兴问题的工作。我们也注意到OECD正在审议其《资本流动自由化通则》。我们将讨论在第11个特别提款权(SDR)分配基本期内SDR的规模问题,以及以SDR报告官方储备。我们支持对可能扩大SDR的使用进行研究。
6.我们重申致力于完成剩余的核心改革工作,支持及时、全面且一致地落实我们已议定的金融部门改革议程,包括巴塞尔协议III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标准。我们还重申支持巴塞尔委员会完善巴塞尔协议III的工作,以保证一致性,并实现效果的最大化,避免进一步大幅提高银行业的总体资本金要求。我们将继续加强监测改革落实情况及其效果,以确保其符合我们的总体目标,包括应对任何未预见到的重大后果。我们期待IMF、FSB和BIS总结宏观审慎框架和工具的国际经验,以帮助促进实施有效的宏观审慎政策,并在下次会议前向我们报告。我们欢迎FSB与其他标准制定机构共同全面评估各个国家和地区以及不同资产类别的市场流动性变化的程度、原因和可能出现的持续性,并视情考虑政策措施。我们期待FSB按计划于2016年年中就应对资产管理业务结构脆弱性的政策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我们期待FSB发布关于各国落实FSB针对影子银行实体制定的政策框架的同行评估报告,呼吁成员国应对报告发现的差距,并呼吁FSB视情评估进一步提出政策建议的理由。我们重申加快实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原则》的承诺,并推进在增强中央对手抗风险能力、恢复计划和可处置性方面的工作,包括建立类似危机管理小组的跨境合作安排,并期待FSB在9月份的报告。我们支持FSB、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世界银行、OECD以及IMF视情评估并应对代理行业务减少的问题,包括在由FSB协调的行动计划下,并要求其向峰会提交工作进展报告。我们重申了我们对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GPFI)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以及改进数据收集和指标体系等工作的支持。
7.我们重申致力于及时、广泛地落实G20/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鼓励所有感兴趣的相关国家和辖区尽快平等参与新的包容性框架,并注意到其首次会议将于6月举行。G20强烈重申有效、广泛落实国际公认透明度标准的重要性,并为此号召所有尚未承诺在2017年或2018年前落实税收情报自动交换标准的相关国家,包括所有金融中心和辖区做出承诺,不再拖延,并签署多边税收行政互助公约。我们期待在2017年G20峰会前,所有国家和辖区都将其全球论坛评级水平提高到令人满意的水平。我们要求OECD与G20国家合作在我们7月的会议前制定客观标准,以用于识别在税收透明度方面不合作的辖区。如果全球论坛评估认定未取得进展,G20成员可考虑对不合作辖区采取防御性措施。我们期待全球论坛在今年年底前提交关于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进展的报告。我们欢迎各国和国际组织为加强发展中国家税收能力建设共同做出的持续努力。我们鼓励G20成员考虑就亚的斯税收倡议(ATI)的原则做出承诺。
8.G20重申,高度重视金融透明度和所有国家对透明度标准的有效落实,特别是法人和法律安排的受益所有权方面的透明度标准。提高法人和法律安排的受益所有权透明度对于保护国际金融体系的完整性、防止将这些实体用于腐败、避税、恐怖融资和洗钱活动至关重要。G20强调所有国家和辖区全面实施关于法人和法律安排的FATF受益所有权透明度标准的必要性。我们决心在此方面进行表率。我们特别强调,各国和辖区加强主管当局对受益所有权信息的获取并增进主管当局之间的国际信息交换,以打击避税、恐怖融资和洗钱活动,非常重要。我们要求FATF和全球税收透明度和情报交换论坛在我们10月会议前,就如何加强国际透明度标准实施,包括获取和跨国交换受益所有权信息,提出初步建议。
9.我们重申坚决打击恐怖融资并应对恐怖融资的所有来源、技术和渠道。我们呼吁所有国家和司法辖区一道努力开展工作,包括快速、有效地落实FATF的标准、打击恐怖融资新综合战略以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2253号决议的相关规定。我们要求FATF与相关国际组织一道,加强其在识别和应对金融体系漏洞和缺陷方面的工作,确保FATF标准的有效性和全面性,且得到全面落实。我们呼吁与FATF类似的区域组织成为强有力的合作伙伴。我们号召IMF、OECD、FSB和世界银行在其各自专业领域内对非法资金流动的来源、技术和渠道进行分析,支持FATF应对不断变化的挑战。
10.我们欢迎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在动员私人资本开展绿色投资和识别面临的挑战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这些挑战多数能够通过金融创新、知识共享和能力建设、风险分析和国际合作得到解决。我们要求研究小组提出更加具体的可选措施,供相关国家考虑是否采用,以推动绿色银行体系发展、扩大绿色债券市场、支持机构投资者将环境因素纳入决策机制、制定指标体系衡量绿色金融活动进展,并将其写入拟于7月提交的综合报告。
11.我们认识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资金机制运营实体的重要性,欢迎绿色气候基金(GCF)通过战略计划,并呼吁基金继续努力扩大业务规模。我们重申号召及时实施气候变化《巴黎协定》,落实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就气候资金所作的承诺和其他国家就气候资金所作的声明。我们肯定气候资金监测和透明度问题的重要性。我们要求气候资金研究小组(CFSG)完成今年的工作,并向我们7月的会议报告。我们重申致力于落实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
12.我们重申致力于在中期规范并逐步取消低效的、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并认识到有必要为贫困人口提供支持。此外,我们鼓励所有G20成员考虑参与低效的、鼓励浪费的化石燃料补贴自愿同行审议。
附件:
已收到的报告:
1.2016年3月,IMF关于结构性改革指导框架的文件
2.2016年4月,OECD关于G20结构性改革优先领域的报告
3.G20/OECD关于金融工具多元化及相关指南的进展报告
4.G20/GIH知识共享报告
5.2016年4月,2016年OECD关于中小企业和企业家融资状况的报告:OECD打分板
6.OECD资本流动自由化通则:近期进展
7.2016年4月,FSB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小组第一阶段工作报告
8.OECD关于税收透明度的更新报告
9.OECD关于大型养老基金和公共养老金储备基金的调查报告
需进一步采取行动的事项:
1.我们要求强劲、可持续和平衡增长框架工作组(FWG)继续就指导原则和建议提出的结构性改革指标体系开展工作,目标是于6月提交G20财金副手审议,并于7月提交我们核准。认识到IMF和OECD所作的分析工作,我们呼吁IMF、OECD和其他国际组织继续为强化结构性改革议程提供技术支持。
2.我们要求OECD、IMF和世界银行更新对增长战略重要承诺落实情况和布里斯班共同增长目标实现进展的评估,并向我们今年7月的会议报告。
3.我们要求相关国际组织对贸易和投资领域的进展进行评估,以便我们在下一次FWG会议前修改增长战略。
4.我们要求世界银行、OECD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就2016年投资议程的优先重点提供成果文件草案,为我们7月的会议形成最终成果做出准备。
5.我们期待制定G20/OECD公司治理原则的评估方法。
6.我们期待FSB就监管改革的实施进展及成效完成第二份年度报告,并在报告中反映FSB在5月举行的研讨会的关键成果。
7.我们期待FSB气候相关金融信息披露工作小组于2017年初提交最终报告和建议供我们做出考虑。
8.我们期待在7月召开G20税收研讨会,讨论税收政策在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经济增长中可发挥的作用。
9.我们期待在7月会议上收到IMF、OECD、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关于帮助确保有效落实技术援助项目机制的建议,以及关于各国如何为税收项目贡献资金和提供直接技术援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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