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12月24日公告至2014年11月已办结40起移送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的经济案件和事项的处理情况,其中包括山西民营企业主刘龙祥骗取贷款案。
审计发现,2001年至2007年,太原市华龙工矿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龙祥涉嫌通过编造虚假购销合同、会计报表等手段,骗取中国银行信贷资金6900多万元。2011年1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组织查处。2014年8月,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以骗取贷款罪判处刘龙祥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此前刘龙祥已退缴赃款3927.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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