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监局出台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 引导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近日出台《广东银监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引导辖内银行业支持广东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助力广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中国银监会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提出,“服务实体经济是银行业的本质要求”。当前,广东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爬坡越坎阶段,推动实体经济发展成为重中之重。广东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有为做好今年经济工作,继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努力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广东银监局高度关注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坚持督促引导广东银行业支持广东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此次出台《意见》,既贯彻落实银监会关于引导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部署,又切实联系了广东产业运行特点和加快转型的迫切要求;既体现了监管政策导向,又充分尊重金融市场主体地位,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经营、自主担责的空间。《意见》对促进广东银行业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广东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意见》包括三个部分,分别从银行业优化金融资源布局、提高金融资源配置能力,改善薄弱领域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提出,创新与风险防范并重等方面提出了十一条意见。
《意见》提出,大力支持广东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支持广东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外贸企业“走出去”;推动广东区域金融均衡发展,努力争取粤东西北地区信贷增速不低于珠三角平均增速;支持发展绿色信贷。
《意见》认为,银行业要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推进小微企业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建设;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探索开展农村“三权”抵质押贷款;支持扩大内需和消费升级,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提高民生金融服务水平。
此外,《意见》强调,要按照“栅栏”原则、“普惠”原则和“驱动”原则有序开展金融创新,进一步加强粤港澳台金融合作,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同时应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风险防控。
截至2014年2月末,广东(不含深圳)银行业各项贷款余额52293.56亿元,同比增长12.08%,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余额899.13亿元,同比增长22.46%;节能减排贷款余额1127.05亿元,同比增长14.36%;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100.76亿元,同比增长15.49%;粤东西北地区信贷增速分别高于珠三角地区4.38个、3.96个和6.14个百分点。《意见》的出台将为广东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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