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在北京召开,公司注册资本为553.63亿元人民币,由财政部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经发起人代表审议,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选举董事和非职工监事、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等重要议案。随后召开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和聘任了董事长、总裁、监事长、高级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总裁的授权,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等议案。吴跃当选为董事长,聘任张子艾为总裁,李欣当选为监事长。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将形成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构成的现代股份公司治理架构。股份公司将在继续做好不良资产经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形式的资产管理业务,持续做强银行和保险业务,构建“资产管理+银保”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同时,将在主监管部门的支持下,尽快启动引入战略投资者,迅速增厚公司资本实力,助推公司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由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改制而成。自1999年成立以来,东方公司主要开展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处置和风险金融机构托管等业务,承担盘活银行不良资产、支持国企改革、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政策性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近几年,公司积极开展商业化业务转型,以改革促发展,向市场要效益,也已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目前,东方公司在全国设有26家办事处和经营部,通过处置不良资产和重组风险金融机构,重组控股了多家子公司,业务涉及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香港投行、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以及投资等金融和非金融领域。截至2016年6月底,东方公司集团合并总资产6,649亿元,净资产835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56亿元,与1999年成立时国家投入100亿元资本金相比,增长了4.5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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