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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就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事项接受记者采访

时间:2014-12-09 23:44:10  来源:中国结算网  作者:
今天,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就12月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事项接受记者采访。
一是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回购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实体经济转型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逐步加大,地方性融资平台债务存在一些潜在风险因素。为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9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在此背景下,本着加强债券市场风险管理,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中国结算采取措施逐步加强了对债券市场的风险管理工作,分别于今年5、6、8、9、11月向市场发布五批次高风险回购质押券清理通知。为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再次于12月8日发布实施企业债券风险管理相关措施的通知。本次通知出台前中国结算反复测试论证、充分考虑了市场的承受程度。中国结算作为证券市场共同对手方,为包括债券回购业务在内相关证券交易提供担保交收。为保证交易连续性,一旦出现交收违约,中国结算将及时垫付资金保证交易结算正常进行,同时做违约处置。为做好风险管理工作,确保市场整体稳定,中国结算应依法依规采取相关风险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高风险回购质押券管理。
二是本次加强风险管理工作对股市债市是否有重大影响?该负责人介绍,从最近两周新增入库的回购质押券的数据来看,投资者提交新增入库质押券数量不大,总体呈减少趋势,上周整个交易所市场新净增入库量面值仅50亿左右,其中从证券公司渠道提交入库的量更小。本次通知针对新增入库的控制不会对市场造成重大实质性影响;此外,由于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相对隔离,市场属性、投资者结构、资金偏好等相关方面有较大差异,股票市场应不会因此受到重大影响。
三是本次通知在确定采取风险管理措施的企业债券范围时,考虑了什么因素?该负责人介绍,《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等规定,要求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也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好谁借谁还,风险自担,并要求相关方面在明年1月5日前将甄别结果上报财政部。但在甄别结果出来之前,中国结算无法判断地方性债务融资平台债券类别和风险状况,且无法判断其对债券市场的影响和冲击。为审慎管理,中国结算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发布本次通知,对相关企业债券采取了暂停受理新增企业债券回购资格申请,已取得资格的企业债券暂不得新增入库。本次通知规定采取相关风险管理措施的企业债券范围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代码段为120XXX、124XXX、127XXX以及122500-122999的企业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代码段为111XXX的企业债券。但符合评级要求的企业债券,即按主体评级“孰低原则”认定的债项评级AAA、主体评级AA级(含)以上(主体评级为AA级的,其评级展望应当为正面或稳定)的企业债券可继续提交入库。
四是能否通过系统自动限制投资者将采取风险管理措施的企业债券提交入库?该负责人介绍,本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上交所系统即可实现交易前端限制相关企业债券新增入库,深交所系统目前则暂不支持此项功能。因此,如果结算参与人未对其客户进行限制,其客户有可能继续将通知中规定的深圳市场企业债券提交入库。对此,中国结算将对相关债券进行事后强制出库,并可能会造成欠库情况。各结算参与人要根据通知要求及时做好自身风险管理工作,并向相关投资者明确通知要求,防止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债券新增入库。如出现强制出库并导致欠库,结算参与人要采取措施及时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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