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网上流传一份绿城集团浙东区域公司下发的《浙东区域公司关于要求各项目11月全面调价的通知》,要求对房价进行5%-10%不同程度的上涨。
该《通知》是标为“绿城浙东通[2014]23号”的“绿城集团浙东区域公司文件”的红头文件。
《通知》称,“为了集团持续发展战略,改变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现状,结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带来的楼市利好信息,要求各项目11月1日开始,对销售价格进行全面提高。”
具体要求如下:“1.要求各项目组织货源,10月8日开始,对货源进行全面梳理,要求根据具体城市及项目情况,对价格进行5%-10%不同程度的价格上涨。2.要求10月9日,各项目上报11月1日预计执行价格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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