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6-12-31
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明年楼市定下“平稳健康发展”主基调,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要求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12月26日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部署2017年工作,明确提出要千方百计抓好房地产调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6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中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总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的部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房价没有出现大幅波动。为进一步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期市国土房管局将扎实做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保持土地市场的有效供应,加大购地审查力度,防止“囤地、炒地”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申报备案审查制度,严厉打击隐瞒销售情况哄抬房价、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巡查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三是继续做好房产税试点工作,发挥房产税对高房价和炒房的遏制作用。严格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的规定,继续对个人新购高档住房、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等应税情形进行房产税征收。、
重庆房管部门出《通知》 四个方面三大措施严控房价
华龙网1月7日15时2分讯(记者 佘振芳)针对近日个别楼盘擅自涨价的现象,华龙网记者采访重庆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市场处负责人获悉,我市已下发《关于加强主城区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下一步将通过四个方面、三大措施严控房价。
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国土房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维护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日前已下发了《关于加强主城区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管理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严格预售方案备案、加强备案价格审查、严格预售方案变更和严格预售方案执行。下一步要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一是严格执行预售价格申报、申报价格审查和价格变更备案规定。开发企业应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填报《重庆市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时,准确填写住宅开盘销售价格(建面均价和套内均价)、明晰价格构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建安成本、运营成本及应缴税费等)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各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机构将对申报备案价格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价格明显与市场不符,超过成本较多的,将要求企业说明定价理由,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预售价格经备案后,开发企业应按规定执行,若要调整预售价格的,必须提供调价依据,理由不充分、不合理的,不办理变更备案。
二是严格规范销售行为。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土地权属信息的房地产权证;预售商品房涉及的房地产抵押信息;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监管账号等。每套预售商品房应明码实价,标明套内建筑面积及价格、建筑面积及价格。严禁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严禁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严禁以捏造或发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等。
三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各区房地产市场监管机构将加强日常巡查和暗访,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开发企业严格执行预售方案,严厉查处销售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企业将进行约谈并责令纠正。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将按照《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采取暂停项目网上签约、暂停交易登记以及暂停资产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措施。对未按照规定公布价格,明码标价或虚假广告宣传对外销售的,市国土房管局将会同价格主管部门或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同时计入房地产信用档案,并将有关信息通报土地、税收、金融等相关部门,限制其土地购置、金融信贷等活动,对房地产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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