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今晚公告称,2015年1月19日,中捷资源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捷集团”)转来的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2014)台玉破字第5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认为:债务人中捷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务人中捷集团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债务人与债权人也没有重整与和解的申请及计划,且债务人的债权人委员会也同意宣告债务人破产。因而,债务人中捷集团符合我国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中捷集团破产。
中捷集团的破产将导致其持有中捷资源112,953,99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2%)股权的处置及归属存在不确定性。中捷资源将视股权处置情况,根据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履行公告义务。
中捷资源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除前述以外因中捷集团破产而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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