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今晚公告,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
2014年6月17日,博元投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被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经查,博元投资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452.845万元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博元投资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其中,2011年年报虚增资产34,705万元(占资产总额69%),虚增负债1,223.84万元;2012年半年报虚增资产35,500万元(占资产总额69%),虚增负债828.91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129.9万元(占利润总额326%);2012年年报虚增资产36,455.83万元(占资产总额62%),虚增负债876.26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893.2万元(占利润总额90%);2013年半年报虚增资产37,800万元(占资产总额59%),虚增负债1,017.29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347.25万元(占利润总额544%);2013年年报虚增资产37,800万元(占资产总额62%),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364.54万元(占利润总额258%);2014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317.4万元(占利润总额1327%)。
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博元投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2015年3月27日,证监会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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