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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万科相关股东与管理层表示谴责

时间:2016-07-23 05:50:07  来源:证监会  作者:
  2016年7月22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发布了《资本市场交易结算系统核心技术指标》金融行业标准,通报了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以上内容详见官网要闻和公告栏目),并回答了记者关于我会就风神股份案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和万科发出《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的问题。
 
  1、问:请问对于郑州中院针对风神股份及其法定代表人王锋诉河南证监局和证监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事,证监会是否已经提请上诉?
  答:日前,经研究,我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就郑州中院一审判决依法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问:7月19日,万科发出了《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对此,证监会有何评价?
  答:证监会日前从网上关注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发出的《关于提请查处钜盛华及其控制的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分别收到万科提交的书面报告。
  对此,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立即展开调查,并已分别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未将权益变动相关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万科未履行公司决策程序且向非指定媒体提前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规行为,向钜盛华、万科发出监管函件予以警示,并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管谈话,予以诫勉,要求汲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市场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证监会一直在持续关注万科之争中各方当事人的言行,证监会将会同有关监管部门继续对有关事项予以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万科相关股东与管理层之争已经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相关各方本应成为建设市场、维护市场、尊重市场的积极力量,带头守法,尽责履职。但遗憾的是,至今没有看到万科相关股东与管理层采取有诚意、有效的措施消除分歧,相反通过各种方式激化矛盾,置资本市场稳定于不顾,置公司可持续发展于不顾,置公司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于不顾,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市场形象及正常的生产经营,违背了公司治理的义务。对此,证监会对万科相关股东与管理层表示谴责。
  希望相关各方着眼大局,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尽快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框架内寻求共识,拿出切实行动,协商解决问题,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在此,证监会郑重重申,将坚持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对监管中发现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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