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7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证监会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况(以上内容详见官网要闻),并回答了关于私募等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和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的问题。
1、问:自去年12月21日起,证监会暂停了私募等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请问目前进展情况?
答:2015年以来,新三板各类金融机构频繁融资,融资金额、募集资金投向等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和质疑。为此,证监会就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进行了调研论证。
为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聚焦新三板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促进创新创业、激发经济增长新动力,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在广泛调研并充分听取市场意见的基础上,对金融类机构在新三板挂牌融资作出了原则性安排: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许可证的金融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机构可以在新三板挂牌和融资。全国股转公司应制定具体挂牌条件,从严监管已挂牌金融类机构,并实施差异化信息披露及监管要求。
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履行《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所赋予的监管职责,坚守新三板服务实体经济的市场定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新三板的健康稳定发展。
2、问:证监会近期对丰富新三板做市机构类型有何考虑?
答:近期,我会对新三板做市问题进行研究,认为允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对丰富新三板市场做市机构类型、促进新三板市场价格发现以及支持私募机构发展、提高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等具有积极意义。为此,我会拟开展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办理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参与新三板做市业务试点的备案管理工作,从资本实力、专业人员、业务方案、信息系统和诚信记录等方面,明确资质条件,按照稳起步原则,择优选取机构试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在相关准备完成后,将在其网站公告有关备案条件、材料和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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