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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两起内幕交易案查处情况

时间:2013-09-29 19:05:45  来源:  作者:

 

2013年09月28日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见习记者 程丹
 
  对于内幕交易行为,证监会始终“零容忍”。证监会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陈维立等涉嫌内幕交易案和李民俊等涉嫌内幕交易案移送公安机关的情况。
 
  证监会通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2年7月,证监会对“陈某”等账户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陈维立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犯罪,2013年2月,证监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经查,浙江爱仕达(002403,股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与当地政府沟通后,通过了产学研园区“退二进三”政策项目。2012年4月24日,爱仕达发布相关公告后,股价连续两天以涨停收盘。“爱仕达享受退二进三政策”属于《证券法》第75条规定的内幕信息。陈维立时任浙江温岭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下发相关市长办公会议通知及制作会议纪要,系爱仕达享受“退二进三”政策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2年4月19日至20日,陈维立利用其朋友及亲属“陈某”账户累计买入爱仕达股票25.36万股,交易金额242.08万元。2012年5月7日全部卖出,获利9.45万元。账户具体操作人为陈维立及其亲属颜某某。颜某某通过配合陈维立操作“陈某”账户获悉内幕信息,同时其利用亲属“陈某某”和“林某某”账户于2012年4月19日至20日买入爱仕达109660股,成交金额99.81万元,5月7日全部卖出,盈利8.8万元。陈维立等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并涉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在证监会通报的另外一个案件中,根据深交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13年2月4日,证监会对李民俊等人涉嫌内幕交易行为立案调查。2013年3月,证监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1年12月,湖北博盈投资(000760,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知悉奥地利斯太尔公司有出售意向,通过中介机构对斯太尔公司进行调查。2012年7月6日,博盈投资停牌,11月5日,博盈投资复牌并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筹资近15亿元用于间接收购斯太尔公司。博盈投资拟进行资产重组事项为内幕信息。博盈投资时任董秘李民俊知悉并参与了公司相关重组事项,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经查,2012年7月1日,李民俊丈夫宋某通过朋友向异地杨某银行账户存入现金合计169万元,杨某妻子涂春苗为李民俊的亲戚,杨某账户交易博盈投资股票均为涂春苗操作。在杨某账户存入资金及交易博盈投资股票之前的期间内,涂春苗与李民俊进行多次联系,而涂春苗后来在与他人聊天过程中讲述了李民俊等人通过现金存款并指使其购入博盈投资股票的事实。7月2日,杨某证券账户买入博盈投资股票332655股,买入金额168.9万元,11月21日全部卖出,卖出成交金额255万余元,获利86万余元。李民俊等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规定,并涉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在上述两起案件中,嫌疑人陈维立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且担任一定级别的领导职务,明知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但在利益面前仍然心存侥幸,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内幕交易牟取私利,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和证券市场“三公”原则,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嫌疑人李民俊身为上市公司董秘,其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负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宜,理应熟知内幕信息及内幕交易的有关规定,但其却为获取不法收益铤而走险,知法犯法。对于内幕交易行为,无论以何种手段,证监会都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希望市场参与者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守法合规,公平公正的进行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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