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证监会近期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执法工作情况。
发言人介绍,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基石,发行人、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是解决资本市场信息不对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基础。2014年以来,证监会对“博元投资”、“成城股份”、“ST国恒”、“北大荒”、“皖江物流”、“中科云网”、“中银绒业”等上市公司和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立案调查43起,已对“天丰节能”、“贤成矿业”、“南纺股份”等16家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等5家中介机构,171名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21人被市场禁入。目前,已将成清波等21名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公安机关。
发言人介绍,从去年案件查处情况来看,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呈现一些新变化、新特征。一些上市公司不披露担保、关联交易信息,伴随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挪用公司资金及董事、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主观恶意明显。个别发行人、上市公司编造重大交易事实粉饰业绩、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近年来多次被立案查处,严重不诚信。出现了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与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多种违法违规相互交织的情况,危害极大。
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打击力度,按照稽查执法程序、证据标准和认定条件开展信息披露检查工作,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触发退市条件的严格退市。同时,证监会将探索和推动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资者赔偿机制,不断加大民事追责力度。
发言人郑重提醒,发行人、上市公司及要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介机构要勤勉尽责,切莫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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