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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近期将取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项目”

时间:2015-04-26 08:31:23  来源:证监会网站  作者:
   2015年4月24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了证监会组织开展“2015证监法网专项执法行动”的情况,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关于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并就《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上内容见官网要闻、证监会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栏目),同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近日市场有消息称,近期将取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项目,请问是否属实?
   答: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中,已有取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行政许可的内容。待《证券法》完成修订并正式实施时,我会将制定发布有关规则予以落实。目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仍按现行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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