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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未要求暂缓申报及发行新的QDII产品

时间:2016-02-19 19:47:57  来源:证监会网站  作者:
  2016年2月19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发布三项内容,一是持股行权将于近期开展试点,二是向社会公示首批拟命名国家级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三是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以上内容详见官网要闻),同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能否详细介绍一下近几年证监会在处罚信息披露违法案件方面的情况?
  答:证监会对各类违法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发行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一直以来将其作为打击处罚重点,加大处罚力度,让违法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
  2015年,证监会依法对13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华锐风电等10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共计917.8万元,其中对7家上市公司采取从重处罚(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证监会可依法对信息披露违法主体处以30万元至60万元罚款。40万元以上罚款系从重处罚),对4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依法对16名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其中3人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37宗大股东超比例减持未及时披露、限制交易期内减持(短线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共计2.6亿元。除此之外,还有5宗案件正在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2014年,证监会对25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紫鑫药业等16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12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5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5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2013年,证监会对28宗信息披露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绿大地等8家上市公司、发行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对5家上市公司给予从重处罚,其中对2家上市公司处以60万元顶格处罚,并对28名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初步统计显示,近三年来,证监会给予从重、顶格处罚的信息披露案件占该类案件总数的比例约为50%。此外,证监会还依法移送了一批涉嫌犯罪案件,同时鼓励投资者通过民事途径向相应违法主体主张民事赔偿。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督促上市公司和各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问:有媒体报道,证监会近日叫停了QDII基金的申报及发行工作,请问是否属实?能否介绍具体情况?
  答:此前,我们注意到部分媒体报道了监管层要求基金公司暂缓申报及发行QDII产品的传闻,这些报道与事实不符。我会未要求暂缓申报及发行新的QDII产品,目前QDII产品仍按照相关法规正常注册及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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