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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新金融监管拐点之后:传统金融急追 新兴金融调整

时间:2014-08-29 08:22:32  来源:  作者:
交银国际
 
我们在6 月份的<互联网金融:任何金融史都是当代金融史>的研究报告发布会中曾提到:互联网金融监管拐点已到。未来更加规范运营的互联网金融的大赢家会属于谁?我们认为: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皆有可能,取决于在寻找、满足金融需求缺口的过程中,利用网络找抓客户的能力。传统金融不乏网络优势。在被新兴金融深度刺激之后,传统金融呈急追之势,而新兴金融略显调整。内地金融服务不足给予传统金融和新兴金融更大的创新舞台,销售、支付、融资三种平台相互通融已久,网络是三者更加通融便利的新工具,无论传统还是新兴金融,谁用好谁赢!
利用现有销售平台和新建销售平台的赢家。对比来看:2013 年零售业网络销售比例不到10%,媒体广告收入中网络广告占22%,金融业由于银行独大,银行业支付交易额的触网水平高达37%,因此难说金融业在网络经营方面更落后,服务覆盖不全面更准确。网上证券期货交易率达70%以上的高触网的证券业正酝酿业内竞争格局的剧变,中小券商想利用网络交易的低佣金率实现一举做大的逆袭梦想。根据金融行业发展趋势、近期宏观货币政策来判断,未来一到两年,网络销售获得快速推进的金融子行业可能有:目前网络销售仍属于初级阶段的渗透率仍有很大空间的保险产品。伴随股市阶段性上涨及沪港通的推进,股票型基金或会借助网络而实现规模的突变。 规范的银行理财产品如果进行网络销售,人气应该也不少。如果政策对通道类业务的费率监管
放松,证券经纪类等通道类业务的网络销售竞争格局或迎来激烈变化。新兴网络金融公司在以上快速增长领域不乏涌现新网络销售霸主的可能。
利用现有支付平台和新建支付平台的赢家。与支付方式更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相比,支付创新在内地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可各显神通,拓展各自的支付领域和战场。第三方支付,包括网络第三方支付将迎来大扩容。移动支付自然发展最快。金融产品如果能与增长最快的移动支付挂钩,则或可获得最快的发展。目前,无论是网络支付,还是移动支付,传统的非第三方支付仍占大头。
利用现有金融业务平台和新建金融业务平台的赢家。理论上,除了存款、证券公开发行、大型交易所的通道业务需要严格的牌照管理外,其他金融业务如贷款、支付、汇兑、金融研究、咨询评价、私募资产管理、证券私募发行、证券小范围交易,并没有严格禁止民间资金的介入。而网络更加触发了各领域各人等尝试非严格监管的金融业务的愿望,或者,非严格监管的金融业务借网络新技术而进入又一个竞争格局重塑及行业繁荣的时期。
有推及无似乎容易,无中生有更考验创业能力。在 2013 年-2014 年被网络等新型企业的创新深度刺激以后,传统金融企业或奋力直追,也有望在小贷、P2P、众筹、支付等领域获得快速发展。有后补缺,应该比无中生有容易,只要思维突破既有之框架与惯性。新型网络金融服务机构或可简单归为小对小模式,力求以不同于传统金融企业的面目,满足传统金融企业不能满足的客户,弥补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的不足,或可有草根逆袭的奇迹。此模式可以说是无中生有,供需双方尚处于未知,都需要不断寻找摸索,更考验创业经验与能力。网络激发了无穷的集结想像,以前没被发现其价值、价值被低估的产品、金融从业人员都可能因此而获得再发掘再认识,商业机会、赢利空间因此而产生。
销售平台、支付平台、金融子业务平台可以交叉转化,并无严格界限。三种平台的融通转化由来已久,如零售百货业就早集预付卡、为客户赊账、搭售金融产品三功能于一身。传统公司利用三平台的融通机会或可成为大牛的金融支付、金融产品平台,新兴的小网络公司如P2P、众筹也可能借此成为金融业龙头!当然,已居优势的传统金融或新兴产业的网络金融公司在三平台的融通竞赛中仍可能会表现出色,可能会继续领先同行。总之,不管原来是什么平台,是销售平台,还是支付平台、融资平台,都
是围绕如何优化既有平台,并利用已有的平台,延伸其他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便来进行创新。未必每个知道优化平台、延伸平台的都会成功,优胜劣汰,能者取胜!
我们在6 月份的<互联网金融:任何金融史都是当代金融史>的研究报告发布会中曾提到:互联网金融监管拐点已到。未来更加规范运营的互联网金融的大赢家会属于谁?
我们认为: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皆有可能,取决于在寻找、满足金融需求缺口的过程中,利用网络找抓客户的能力。传统金融不乏网络优势。
在被新兴金融深度刺激之后,传统金融呈急追之势,而新兴金融略显调整。
内地金融服务不足给予传统金融和新兴金融更大的创新舞台,销售、支付、融资相互通融已久,网络是三者更加通融便利的新工具,无论传统还是新兴金融,谁用好谁赢!! 
我们在6 月份的<互联网金融:任何金融史都是当代金融史>的研究报告中曾提到:互联网金融监管拐点已到。未来更加规范运营的互联网金融的大赢家会属于谁?
 
A.利用现有销售平台和新建销售平台的赢家
如果把网络主要当作销售平台与渠道,金融产品的销售在经历2013 年货币基金的快速膨胀之后,会向其他金融产品领域渗透与延伸,其他金融产品的网络销售或迎来高速发展阶段,能否快速发展也与金融产品所处的历史阶段有关。
从金融行业的大趋势为直接融资及广义的资产管理将大发展,以及最近国家出台利用税收政策鼓励长期资金投资股市来看,金融产品的网络销售增长趋势也会与此金融行业趋势相适应。另外,短期的经济货币政策也是影响金融产品网络销售的重要外部环境。未来一两年,经济很可能仍处于调整整固阶段,利率下行趋势较明显,信用风险继续逐步显现,投资者或更注重资金的安全性。基于以上因素我们判断未来一到两年,网络销售获得快速推进的金融子行业可能有:目前网络销售仍属于初级阶段的渗透率仍有很大空间的保险产品。伴随股市阶段性上涨及沪港通的推进,股票型基金或会借助网络而实现规模的突变。
规范的银行理财产品如果进行网络销售,人气应该也不少。如果政策对通道类业务的费率监管放松,证券经纪类等通道类业务的网络销售竞争格局或迎来激烈变化。
对比来看:2013 年零售业网络销售比例不到10%,媒体广告收入中网络广告占22%,金融业由于银行独大,银行业支付交易额的触网水平高达37%,因此难说金融业在网络经营方面更落后,服务覆盖不全面更准确。至于市场化程度上,媒体和金融有类似的进入管制,零售业看似完全放开,但在不少地方,国营商店仍居重要地位。网络公司进入金融业,也可以说在中国的金融业利润水平较高情况下,网络产业演变及升级的结果,正如一般实业企业的扩张线路,金融一般是实业企业多元化经营涉足的最后产业,资本逐利性决定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最后必然结合。当然变化是永恒的,任何时候各行业总会存在待满足的需求,而新兴经营形式则能抓住市场空隙而崛起。进入管制壁垒是制造市场需求缺口引发新兴产业的一个缘由,同时也是阻挡新兴产业扩张的势力。例如,网络第三方支付弥补了支付领域的新需求缺口,但没有牌照许可,无法开展银行存款业务,同时网上网下统一监管之下,还是与传统网下第三方支付一样,沦为小额支付、商业公司推广消费、截取消费者在途资金利益的手段。小额支付主要是商业公司自己担心额度大出现骗取支付骗取购物的情况出现,国际上也是如此。
没有牌照,不可能由支付机构自动变成银行!同时银行业由于具有外部性,监管应该严格一些。这些应该都是当今支付业与银行业的常识!
金融子行业中,证券业的网络交易占比遥遥领先。2014 年第二季度末,传统银行的网上银行支付交易额已经占总支付交易额的37%,网络基金销售占基金总规模的18%,占货币基金规模的68%。据艾瑞,2013 年我国基金销售电子商务水平为46.5%。2013 年年末,证券期货行业建设了4651 个网上交易的网点,证券期货网上交易量分别占交易总量的78%和96%,交易金额分别占到总交易额的73%和95%。高触网的证券业正发生中小券商想利用网络交易的低佣金率实现一举做大的逆袭梦想,只是目前暂时被监管部门叫停。
保险业相对来说,网络交易更落后,未来发展空间更大。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2014 年一季度,每1000 元人身险保费中有5 .3 元是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实现的,其网络交易占比在金融行业中很低!低基础高增长: 2011-2013 年3 年间,国内进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 家上升到60 家,年均增长46%,规模保费从32 亿元增长到291 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到202%,投保客户数从816 万人,增长到5437 万人,增幅达到566%。即使预计2015 年将有5000 亿元保单通过互联网实现,占到保险行业总资产只有10%。
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包括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发行的)的网络销售仍处于初级阶段,有待飞速发展。银行应对余额宝刚推出自己的类似网销产品。证券公司少有在网上销售资产管理产品的案例。虽有大胆触网的信托公司,但2002 年发布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这限制了信托公司的网络销售业务。随着各金融公司网络销售的铺开,信托公司的网络销售也将会放开。
以上所指主要是传统金融利用网络进行销售的推测,是高大上的传统金融对中低端客户的延伸销售及服务。可以简化为大对小模式仍有巨大发展空间。相对来说,传统金融是大平台大品牌多实体网点,自身已经具有相当的客户认可度,除了利用网络再深度挖掘传统业务,进入互联网新领域也颇具优势,在2013 年-2014 年被网络等新型企业的创新深度刺激以后,传统金融企业或奋力直追,也有望在小贷、P2P、众筹、支付等领域获得快速发展。有后补缺,应该比无中生有容易,只要思维突破既有之框架与惯性。
新型网络金融服务机构或可简单归为小对小模式,力求以不同于传统金融企业的面目,满足传统金融企业不能满足的客户,弥补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的不足,或可有草根逆袭的奇迹,如果获准进入传统金融则更容易实现草根梦想。此模式可以说是无中生有,供需双方尚处于未知,都需要不断寻找摸索,更考验创业经验与能力。比如,目前千家P2P,民间众筹,民间征信。其他任何没被满足的金融需求都蕴涵着小对小模式的生机,比如众多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评价排名、单一金融产品(包括股票)的会诊研究评价、各领域的众筹(创业、房地产、教育培训、旅游娱乐等),网络激发了无穷的集结想像,网络使最大程度地集结靠谱的金融产品、靠谱的各类金融从业人员、靠谱的金融相关研究、靠谱的资金供需方成为可能。以前没被发现其价值、价值
被低估的产品、金融从业人员都可能因此而获得再发掘再认识,商业机会、赢利空间因此而产生。
比特币是最具网络特征的金融产品,我们将它比作贵金属货币,可以看作是小货币,是相对国家或地区的法定大货币的一种补充,伴随技术进步,可能它的货币属性有一定的阶段性,但并不能否定当前的价值性。德国等地区已承认其货币地位。目前全球接受比特币的商家和饭店有7500 家,经营比特币的平台有50 家。未来围绕比特币仍会有不少商业机会,或许类似贵金属的收藏、消费及交易?
相对来说,P2P 更繁盛,或许与经济调整初期对资金需求更旺有关。2014年上半年,P2P 平台高达1200 多家,成交金额960 多亿元,同比增速61%,贷款余额480 亿,而众筹平台只有21 家,募集资金不到2 亿,其中83%为股权众筹。P2P 已经出现有跑路倒闭的,考虑经济调整期信用风险持续爆发,可能未来主要是行业内部结构的调整,优胜劣汰。
而股权众筹相对来说更具发展潜力,股权较债权更符合融资结构调整方向,风险收益的自我约束机制更强,不过,由于与交易所、与股票发行现行体制存在一定的冲突,需要解决法律监管问题。例如:信息披露的规范,投资人数的限定等。
目前不少网站开展理财产品的风险收益评价排名、单一金融产品(包括股票)的会诊研究评价、甚至金融细分领域及个人的信息数据收集评价,但如何做得更精?品质更高更规范?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靠谱评价靠谱人仍散落或隐藏在各处,不会一下子都站到聚光灯下。个人征信除了政府主导的机构参与,也需要民间资本进入,但需要法律明确个人信息商业化使用的合法性,破除个人信息的部门分隔,在此之前需要创业机构自己摸索前进。
 
B.利用现有支付平台和新建支付平台的赢家
如果把网络主要当做支付通道,移动支付自然发展最快。
金融产品如果能与增长最快的移动支付挂钩,则或可获得最快的发展。网络支付(包括互联网、固定和移动电话、数字电视)2014 年第二季度有5.32 万亿,增速129%,或主要是移动支付的贡献。移动支付4.92万亿,同比增长137%,其中第三方移动支付(主要是移动互联网第三方支付)1.64 万亿, 同比增长1293%,占移动支付的33%。2013 年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2197.4 亿,同比增速707.0%。而互联网第三方支付2014 年第二季度为1.87 万亿,同比增速为64%,远低于移动支付的增速。第二季度传统的网上银行支付增速为30%,电话支付下降4%。
理论上,任何商业机构都有客户,都可做第三方支付来看,第三方支付,包括网络第三方支付将迎来大扩容。目前有近300 家归央行管理的非金融支付机构。传统单用途预付卡归商务部管理。据报道2012 年预付卡发行规模达2 万亿。2013 年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为5.73 万亿。
我们在《第三方支付不新鲜》一文中指出:银联及预付卡早就存在,如此来说,第三方支付不是真的新鲜事物,倒不如说基于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第三方支付是新鲜事物。即第三方支付,因应技术进步,拓展至网络阶段。或者说预付卡业务从传统商业为主要载体,发展为网络商业为主要载体。商业零售因沉淀资金较多本来就有小银行之称,网络技术将零售的小银行优势再度发扬光大。至于网络交易的交货诚信问题的解决与预付资金的第三方帐户的设立没有直接关系。无较多预付资金,一样可以解决交货互信问题。
阿里的第三方帐户,相当于预付卡,是其自己发行的,从可购买基金的角度看,它也是多用途的,加强监管之前突破了小额支付的限制。网络货币基金的火爆,主要是货币基金正当其时,加之阿里平台强大的广告效应。
各行业特别与零售有关的行业以预付卡及帐户为诱饵,鼓励客户存钱于自己企业中,以便获取闲置资金的利益,是由来很久的普遍做法。来自资金余额的衍生利益应大于纯支付技术服务的收益。
需要指出的是:在支付宝的快捷支付方式、网上银行支付方式、支付宝余额支付方式等支付方式中,各自的比例是多少?阿里并没有详细的披露,支付宝余额支付才是真正的第三方支付方式,其他方式仍是直接通过银行来支付,没有通过阿里给客户专门开的支付帐户开支付,如果支付宝余额支付的比例并不是非常地高,那末,类似阿里的支付概念确实有迷惑市场之处,可能因此导致整个市场的误判。
虽然如此,与支付方式更发达的国家或地区相比,支付创新在内地仍有很大发展空间,传统金融与新兴金融可各显神通,拓展各自的支付领域和战场。
无论是网络支付,还是移动支付,传统的非第三方支付仍占大头。
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占网络支付的比例在2013 年、2014 年上半年分别为57%、36%,2014Q2 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中,支付宝排名第一,占比为48.8%,财付通第二占比为19.8%,银商第三占11.4%,快钱占比6.6%,汇付天下占比5.4%,易宝和环迅分列六七位,占比分别为 3.2%和 2.7%。传统的非第三方支付的互联网支付份额在2014年大幅提升,占大头(约64%的份额)。传统的支付机构-银联在努力夺回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市场的份额。
2014 年上半年,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额占移动支付交易额的比例为36%,较2013 年全年的12%飞速提高。2014Q2 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市场份额中,支付宝排名第一,占比为79.9%,财付通第二占比为8.9%,拉卡拉第三占6.5%,其他企业占比均小于1%。传统移动支付依然仍占大头(约64%的份额),但新兴的第三方移动支付发展迅猛。
 
C.利用现有金融业务平台和新建金融业务平台的赢家
理论上,除了存款、证券公开发行、大型交易所的通道业务需要严格的牌照管理外,其他金融业务如贷款、支付、汇兑、金融研究、咨询评价、私募资产管理、证券私募发行、证券小范围交易,并没有严格禁止民间资金的介入。而网络更加触发了各领域各人等尝试非严格监管的金融业务的愿望,或者,非严格监管的金融业务借网络新技术而进入又一个竞争格局重塑及行业繁荣的时期。子行业方面,未来一两年,正如第一部分所述,我们更看好股权类、咨询类产品的网络发展。
债权类产品因经济调整风险上升而可能进入内部优胜劣汰的结构调整阶段。
正如第一部分所说,传统金融业与新兴网络金融业各有优劣,未来一两年内,二者为争夺客户与市场,必将展开激烈的竞赛。以上网络销售平台、网络支付平台、网络金融子业务平台可以交叉转化,并无严格界限。三种平台的融通转化由来已久,并非新出现的概念,如零售百货业就早集预付卡、为客户赊账、搭售金融产品三功能于一身。
传统公司利用三平台的融通机会或可成为大牛的金融支付、金融产品平台,新兴的小网络公司如P2P、众筹也可能借此成为金融业龙头!当然,已居优势的传统金融或新兴产业的网络金融公司在三平台的融通竞赛中仍可能会表现出色,可能会继续领先同行。总之,不管原来是什么平台,是销售平台,还是支付平台、融资平台,都是围绕如何优化既有平台,并利用已有的平台,延伸其他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便利来进行创新。未必每个知道优化平台、延伸平台的都会成功,优胜劣汰,能者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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