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从无到有,规模从小到大,受到了市场主体的普遍欢迎。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均坚持本币优先的基本原则,采取市场化管理方式,企业和银行的业务操作不断简化,企业用本币计价结算节约了汇兑成本、降低了汇率风险,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未来人民币国际使用将在跨境贸易、投融资和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为我国各类市场主体带来更多的便利和机遇。
一、人民币国际化的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
加快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按计划于2015年年年底完成一期建设。推动政府部门全面实现涉外经济统计、核算、管理中采用人民币作为主要计价货币,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继续完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
专栏: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
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不断增长,金融机构和企业对人民币支付基础设施的要求日益提高。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研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人民银行于2012年开始推动建设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清算、结算效率,便利人民币在全球范围内使用,确保人民币支付业务安全、高效。 CIPS建设将分阶段进行。CIPS(一期)采用实时全额结算方式,主要服务于跨境贸易结算、跨境直接投资和其他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CIPS(二期)将研究采用更加节约流动性的混合结算方式,全面支持人民币跨境和离岸资金结算。
在境内中外资银行的密切配合下,人民银行计划于2015年年底前在上海上线运行CIPS(一期)。CIPS(一期)建设采用国际通行的ISO20022报文标准,并计划将运行时间设定为9:00-20:00,部分满足亚洲、大洋洲和欧洲等时区人民币业务发展的需要。CIPS将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遵循《金融基础设施原则》等国际标准,对促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将起到重要支撑作用。
二、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使用将进一步扩大
境内市场主体在国际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没有货币错配和汇率风险,可节省汇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越来越多的境内市场主体开始使用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境内中外资银行跨境人民币业务平稳较快发展,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本外币跨境收支的比重有望进一步提高。
三、人民币跨境投融资渠道将进一步拓宽
支持境外机构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在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原则框架下,稳妥扩大境内企业境外借用人民币试点范围。简化管理程序,逐步丰富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主体类型,稳步扩大投资规模。支持人民币计价结算的国际原油期货尽快上线。逐步放宽境内机构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限制。
四、双边货币合作将继续稳步开展
加强与相关中央银行的沟通和协调,扩大货币互换规模和范围,在保障互换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推动互换资金用于支持跨境贸易和投资等用途,提高互换资金的使用效率。
五、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规模将进一步增加
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积极支持境外央行类机构将人民币资产纳入其外汇储备。研究取消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额度限制,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自主选择人民银行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代理其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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