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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集中公布35家终止审查及18家未通过发审会的IPO企业情况

时间:2017-06-09 19:57:26  来源:证监会  作者:
 
  为进一步提升首发企业申报质量,加强市场引导,证监会集中公布2017年1-4月终止审查(申请撤回)和未通过发审会(被否决)IPO企业情况。其中,终止审查IPO企业35家,未通过发审会IPO企业18家,具体情况如下:
  一、35家终止审查IPO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异常,22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62.86%;二是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存疑,5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4.28%;三是业绩下滑,4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1.43%;四是股权或战略调整,4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1.43%。
  二、18家未通过发审会IPO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会计基础的规范性存疑,6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33.33%;二是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异常,5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27.78%;三是持续盈利能力存疑,3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6.67%;四是关联交易及关联关系存疑,3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16.67%;五是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存疑,1家企业存在此类问题,占比5.55%。
  今年以来,证监会继续严把审核质量关,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严格实施IPO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通过反馈、检查、初审、发审等审核流程和审核机制的有机配合,有效遏制问题苗头和“带病申报”情形,净化审核环境,强化中介机构责任,严厉打击利润操纵、欺诈发行、包装上市、虚假披露等行为,以从严监管促进优质企业上市,发挥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根据统计,截止2017年5月19日,今年证监会共审结IPO企业257家,其中,已核准的IPO企业188家;未通过发审会(被否决)的IPO企业24家;终止审查(申请撤回)的IPO企业45家。IPO审结通过率约为73.15%,未通过(包括终止审查和否决)率约为26.85%。从目前IPO企业终止审查和否决情况看,从严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一步,证监会将进一步强化发行监管,严格审核,在严防企业造假的同时,严密关注企业通过短期缩减人员、降低工资、减少费用、放宽信用政策促进销售等方式粉饰业绩的情况,一经发现,将综合运用专项问核、现场检查、采取监管措施、移送稽查等方式严肃处理。今后,证监会将继续定期公布终止审查和未通过发审会的IPO企业名单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持续提高发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贯彻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工作要求,督促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提高首发企业申报质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为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不断提供源头活水。
 
 

附件1:
2017 年1-4 月35 家终止审查的IPO 企业名单及
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主板、中小板申报企业(17家)
1、勇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2016 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营业利润为负数,存货
余额较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存疑。
2、四川台沃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拟调整首发申报计划。
3、内蒙古大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铁矿石价格的连续下行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
影响。
4、东莞台一盈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收入结构、客户结构、销售模式、收款模式及成本
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应收账款大幅增加。
5、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业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
入的准确性存疑。
6、深圳市广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利润、毛利率呈下滑趋势,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发行人报告期内开具无业务背景的票
据,受到当地人民银行的行政处罚。
7、虎扑(上海)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
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周转率下降,业绩波动较大且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和净利润的差异较大,无形资产会计核算的
规范性存疑。
8、上海基美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IPO 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发行人存在销售收入确认与实际
情况不一致、财务人员兼职关联方财务工作、未披露部分关联方
关系、销售佣金实际情况与披露信息不符等问题。
9、浙江科惠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净利润大幅增长且显著高于收入的增长幅度,关联交
易金额较大,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
10、浙江蓝天求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业绩逐年下滑,客户集中度较高,毛利率高于同行业
可比公司。
11、合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在手订单下滑,且报告期后新签订单的数量和质量未
及预期,未来业绩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和管理
费用率持续下降。
12、无锡金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国内铁路系统调整以及标准动车组延迟招标的影响,发行
人下游客户订单减少,导致发行人2016 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下
滑幅度超过50%。
1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较大,综合毛利率较低,不同产品
3
毛利率差异较大,产能利用率较低且逐年下降。
14、江苏可一文化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部分教辅策划费用存在收入跨期问题,部分委托开发
收入的确认时点不准确,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了当期
收益。
15、北京派特罗尔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受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油气市场需求低迷、地缘政治不
稳定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国际油价处于低位震荡的态势,致使发
行人业绩持续大幅下滑;发行人海上钻井业务面临订金损失及索
债的风险。
16、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贷款风险分类的判断依据和执行情况以及不良贷款
的划分是否谨慎存疑;发行人在审期间股权结构发生变动。
17、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持续上升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一
致,主要产品摩托车链传动系统下游市场需求是否充分存疑。
二、创业板申报企业(18 家)
1、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存在资金往来,与控股股东持股的公司存
在采购行为,主要客户的稳定性存疑。
2、西安华晶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客户同时存在销售和外协生产的行为,存在开立无
经济实质的票据且金额较大的情形。
3、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发行人新增客户较多,存在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相关主
体,存货余额变动较大。
4、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税收优惠金额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较高,不同产品及
服务的毛利率变动较大。
5、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计划进行融资与股权结构调整。
6、安徽皖垦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2016 年、2015 年的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下滑。
7、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客户集中度持续上升,不同业务的毛利率波动较大。
8、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部分银行账户以私人名义开具,主要产品均价出现下
滑。
9、易百信息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拟调整业务战略方向。
10、成都阜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占比超过50%,且2016 年亏损较大。
11、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在职员工数量下滑,贸易
型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
12、北京翰林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运输费用与销售量的匹配性较差,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持续上升。
5
13、成都环美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经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存疑,完工百分比法下的内
控制度的有效性及收入确认依据的合理性存疑。
14、北京怡成生物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经销模式下的最终销售情况存疑,采取“赠送仪器以
带动试条”的销售模式的商业合理性存疑。
15、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集中度
较高。
16、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经销商的最终销售情况存疑,向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
较小、采购较为分散。
17、迈奇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向部分客户同时销售和采购产品,综合毛利率变动较
大。
18、重庆市伟岸测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变化较大,集成业务收入增长较快,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存疑。
 
 

附件2:
2017 年1-4 月18 家未通过发审会的IPO 企业名单及
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
一、主板、中小板申报企业(8家)
1、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对银行借款、成本、费用减
少的原因、业绩和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主要产品毛利率远高于
可比上市公司的原因未能作出合理、充分的解释和披露。
2、杭州华光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发行人在产品主要为生产余料即钎料半成品,且大量
对外出售钎料半成品,发行人未能对以上事项作出充分合理的说
明;发行人降银产品的毛利率高于普通银钎料及可比公司,发行
人未能作出充分合理的说明。
3、上海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最近1 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
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对其重要客户
与其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交易的合理性、公允性等
未能作出合理、充分的解释和披露。
4、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有关支付返利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5、四川里伍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康西铜业拟搬迁重建并暂停冶炼,导致
2
发行人的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第三大股东中国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公司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12.6166%,上
述股权被司法冻结。
6、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3 万吨和10 万吨“苯生产线”的固定资产减值测试
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多次重大调整,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及会计
基础规范性存疑;发行人毛利率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且
报告期各期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可比上市公司不一致。
7、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存在关联方为其代收代付的情形,销售费用、管理费
用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路维光电,且其国有股东清华液晶技
术工程中心股权转让手续存在瑕疵。
8、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收入、毛利率波动较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较大
差异;2016 年发行人在收入取得较大增长的情形下销售费用及
管理费用减少。
二、创业板申报企业(10 家)
1、深圳华龙迅达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重要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率长期高于非关联交易,收
入和利润对关联方的依赖性较强,无法有效改善关联方回款。招
股说明书未能对以上事项的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揭示。
2、广东百合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
固定资产》第六条的规定。
3
3、柳州欧维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关于资金、账户使用、贷款、关联交易决策及风险管
理等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存疑。
4、浙江永泰隆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申请文件就同一事项的前后表述出现重大差异,信息
披露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存疑;发行人未能
结合产品技术的先进性、生产经营模式、产品结构变化、下游客
户等因素充分说明并披露单相电能表、三相电能表及配件各期毛
利率的变动原因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情况。
5、深圳西龙同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净利润的增长幅度与收入增长幅度不一致,报告期通
过减员大幅降低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招股说明书未根据上述情
形充分分析和披露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所有因素,未充分揭示相关经营风险。
6、长春普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存在业务员直接收取货款和客户以个人
名义回款、以货款冲抵销售费用等多项财务管理和核算不规范的
情形。
7、苏州金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内会计差错追溯调整较多,内部控制制度未能
有效执行。
8、北京新水源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固定资产较少,产品类别较多,固定资产是否足够进
行多种产品的生产存疑。
4
9、浙江科维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连续6个月未支付节能收益款的客户的
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较高,2016年末账龄
超过3个月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大量违约状态的项目涉及的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持续盈利能力存疑。
10、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模具业务收入增长放缓,2016年冲压业务收入大幅增
长但毛利率偏低;发行人在2016年出现大额销售材料的情形但对
其原因解释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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